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4-00042 | 组配分类: | 部门办公会议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4-11-07 |
省民政厅召开2024年第5次厅长办公会议
2024年11月7日,党组书记、厅长庄严同志主持召开第5次厅长办公会议,会议听取了儿童福利处肖宁同志《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修订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为深入推进我厅政务公开,提升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会议研究该议题时特别邀请了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曹慧子,厅公职律师张倩倩同志列席会议,并听取了宝贵意见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儿童福利处肖宁同志《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修订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收养评估工作法律性、专业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儿童福利处在对2021年印发的《收养评估办法》实施情况充分调研基础上,针对实践层面遇到的一些问题,从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对《收养评估办法》进行修订,对过去不够合理、群众反映意见比较集中的规定进行调整完善,是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打造“为民民政”“实干民政”的实际行动。特别是结合我省实际,对评估指标的进一步完善,规定儿童福利机构的人员(这些最了解被送养人、长期照顾养育被送养人的工作人员)也参与到评估中,明确了各市民政局可以在本辖区统筹组成评估工作队伍进行评估,并且要求对收养申请人评估分值均达到80分以上的方为“合格”,这样既保证了评估的专业性、公平性,又能够帮助被收养人找到更为匹配、更为合适的家庭,找到更为优良、更加有利的成长环境。
会议要求,儿童福利处会后要认真吸收借鉴。一要抓紧按程序尽快印发。儿童福利处要根据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做好会签和印发、公告、备案、实施等工作。二要加强政策宣传培训。要按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按程序对《办法》进行政策解读,通过召开业务培训会、视频会等形式加强各市对《办法》内容的宣传的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规定,及时按最新要求办理相关业务。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引导,确保群众能够准确理解政策,支持和拥护政策落实。三是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跟踪落实。《办法》印发后,要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发现并指导基层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特别是要指导各地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规范开展收养评估工作,确保依法依规按程序规范开展,确保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科学性,切实维护被收养人、收养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好的变化。
附件:1.【一图读懂】省民政厅2024年第5次厅长办公会议 专题听取了《山东省收养评估办法(修订送审稿)》起草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