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怀丨守护这片青绿
“余法官,感谢您的指导和帮助,我们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啦!”
“余法官,我家里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
前不久,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余崇斌到星村镇开展普法宣讲,前来参加的群众纷纷上前表示感谢。
做了20多年法官,余崇斌以步为尺,丈量武夷山水、保护古街村落,为当地生态文旅贡献自己的点滴微光;他以法为笔,阐释公平正义、解决矛盾纠纷,书写了司法为民的实践篇章。他妥善审理各类案件2000多件,案件质效连续多年位居全院第一,获得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人物等多项荣誉。今年2月,余崇斌被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评为“最美公务员”。
“我是土生土长的武夷山人,我爱武夷山,我要守护好这里的山、水和人。”余崇斌说,武夷山拥有秀丽的风光和丰富的物产,是我国唯一一个“双世遗地”的国家公园,但“靠山吃山”的传统经济模式,给珍稀动植物保护、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等工作造成了不少困难。比如,受利益驱使,一些茶农为了种植茶树,非法采伐林木、占用林地。在审判实践中,余崇斌深刻感受到人类活动对这片土地的影响,更加坚定了守护这片青绿的信念。
2021年,武夷山国家公园成立,余崇斌很振奋,他知道这为家乡的绿水青山增加了一层重要的保护屏障。同时他也开始思考:“作为一名法官,如何为国家公园注入司法保护力?”在深入探索的基础上,余崇斌推动设立了全国首个以“国家公园”命名的法庭——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
“现在宣判!被告人滕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5个月零10天,并处罚金2000元。”随着余崇斌手中的法槌敲下,这起备受关注的私自采摘野生金线兰等国家保护植物案件落下帷幕。这也是全国首例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刑事案件。
虽然案件顺利审结,但作为审判长的余崇斌却陷入沉思:武夷山国家公园腹地物种丰富,平时群众眼中一棵不起眼的花草,有可能就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我们该如何从源头预防群众因不懂法而触犯法律?
为此,他组织同事们带着鲜活的案例到群众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们普及常见珍稀动植物、相关法律规定等知识,让更多群众知法懂法不犯法。
“我们要把每次审判都当成一场普法宣传。”2022年12月,余崇斌将法庭搬到星村镇九曲溪畔,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涉林案件,引来了众多群众旁听。经审理,被告人王某为了便于茶树生长,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在国家公园范围内故意毁坏林木,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余崇斌说:“我们之所以选在这里开庭,就是要让附近的乡亲们都过来听听,哪些行为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通过这种方式,促使群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进而成为环境保护的践行者和监督者。”庭审结束后,他结合案件事实,从法、理、情等角度解读毁坏林木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危害及法律后果,为王某及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余崇斌深知普法教育仅靠法官是不够的,于是,他广泛发动社会力量,2023年创立了“萱草花·夷路同巡”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司法巡护志愿服务项目,联合环保志愿者组织、国家公园管理局等单位,招募社会环保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司法巡护,共同守护国家公园。
“希望我们的志愿者可以像萱草花一样,坚韧、不屈,让司法巡护的足迹遍布绿水青山。”谈及创建这个项目的初心,余崇斌说,希望能够通过这个项目让更多群众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加入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营造“人人爱护家园”的社会氛围。
为织密守护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法治网”,余崇斌还积极开展生态茶旅审判方面的探索,创新提出了“亮绿灯”“布绿网”“护绿码”的“三绿”生态司法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生态案件绿色审理通道、打造驻河长制办公室法官工作室、制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管理办法等方式,提档升级生态司法保护举措,全力护航武夷山“绿色家园”。该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这是法治精神的真谛。在多年办案生涯中,余崇斌也会遇到一些来自熟人社会的困扰。在办理一起违法毁林种茶案件过程中,被告人家属带着贵重物品上门求情。在情与法之间,余崇斌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并公正地对案件做出了判决,让违法者得到了应有惩处。
在用司法力量守护生态的路上,余崇斌坚信,只有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惩治,才能有力守护绿水青山;只有坚持公平正义的初心,才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