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厅共收到政协提案44件,内容涉及养老服务、老龄权益、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移风易俗、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地名管理等方面,基本涵盖了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其中,养老服务最受关注,相关提案共25件,占比56.8%。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协有关部署要求,我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需求和社会各界关切,创新和完善办理方式,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切实推动提案成果转化,巩固扩大办理成效。承办的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书面答复了政协委员或主办单位,并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提案14件,占比31.8%;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提案27件,占比61.4%;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C类提案3件,占比6.8%。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厅党组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每年省“两会”召开后,厅党组都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并对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作出专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今年以来,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政协提案办理进展情况汇报;分管厅领导主持召开提案办理工作专题协调会,明确承办处(室、局)、承办责任和办结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位;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坚持周调度、月通报,全程跟踪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二)规范办理程序,提高答复质量。办公室强化“登记、交办、承办、催办、审核、上报、答复、落实、公开”闭环管理,向承办处(室、局)下发政协提案办理“明白纸”,进一步严格程序,明确处(室、局)责任、文稿格式、答复方式、办理时限、采纳落实等规定,做到了有制度、有登记、有方案、有反馈,促进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立接立办、快研快办,切实加快办理进度;建立“三审”制度,严把审核关、签发关,确保办理质量。明确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提案办理的联络、督促、检查和协调,并对答复意见进行初审;分管厅领导逐件审阅、修改;厅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我厅主办、分办提案的答复意见,逐件审改、签发。
(三)强化协商沟通,注重办理实效。政协委员的提案汇聚民意、反映民声,是做好民政为民服务工作的重要渠道、抓手和落脚点。在办理民政领域政协提案过程中,我厅通过采取实地考察、专题调研、办理协商会以及书面报告、视频连线、电话沟通等方式,与政协委员加强沟通交流,推动问题解决。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本人、会办单位的沟通协商,努力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三沟通”:在接到交办件后及时沟通,了解委员的真实意图;在正式答复前主动沟通,做到委员满意后再答复;在正式答复后再次沟通,征求相关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坚决抵制敷衍应付或“重答复、轻落实”的错误倾向。针对提案主题内容,研究制定具体管用、切实可行的答复意见,对该解决、能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说明情况。7月3日,在省委统战部支持协调下,我厅举办联系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及新闻媒体工作座谈会暨“走近民政看民生”观摩活动,邀请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媒体记者赴邹平市、淄博市周村区现场观摩基层民政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共商发展大计,提升工作水平。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负责同志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对此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一致表示,通过现场观摩和座谈交流,全方位展现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有力提升了民政工作关注度、美誉度、满意度,为党外人士知情明政、建言献策提供了重要渠道。
(四)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成果转化。坚持把政协提案办理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吸收采纳委员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积极推动提案成果转化为民政工作成果,转化为惠民利民举措。今年以来,根据政协提案中有关建议,先后出台了《山东省“五床联动”试点实施方案》《山东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等文件,开展了“敬老月”系列活动、“乡村著名行动”等专项行动。比如,在社会救助方面,认真吸收1302014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的建议》,省民政厅会同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省医保局等13部门,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24〕58号),明确服务类社会救助的对象范围、服务标准、供给主体,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和民政内外部协同配合。截至9月底,全省服务类社会救助覆盖人数已达30.6万人,比二季度增加1.6万人。在老龄权益保障方面,积极回应13020907号《关于建设“老年友好型省份”的建议》,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鲁民〔2024〕34号),构建“友好空间打造、友好健康支持、友好为老服务、友好社会参与、友好氛围营造、友好信息支撑”六大友好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求,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养老服务方面,认真借鉴13020356号《关于更新养老模式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率先出台《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24〕35号),推动普惠性养老服务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为全国开展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蹚出了新路子。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积极采纳13020480号《关于困境儿童精神健康和人格培塑的建议》,联合省教育厅等4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民〔2024〕15号),完善源头预防、监测预警、干预处置、服务保障机制,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