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丨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山东1600余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服务
今天下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记者:
健康是老年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请问,省卫生健康委在老年健康服务方面有哪些举措和成效?
徐民:老年人是全生命周期、全人群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的重点人群,做好老年健康工作,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求,是卫生健康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近年来,山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支持各地改造或新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病程的医疗健康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设立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和安宁疗护病区,目前,96%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二级及以上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和治未病科,50%的县域设立安宁疗护病区,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安宁疗护服务,老年人的医疗健康可及度大幅提升。针对老年人就医不便捷问题,印发《医疗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将“以病人为中心”理念贯穿于医疗服务各环节,提升医疗服务的规范化、舒适化、智慧化水平,截至9月份,88%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是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设立省老年健康促进中心、老年病诊疗中心、老年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和省阿尔茨海默病研究中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医学诊疗水平。设立4个老年医学培训基地、2个安宁疗护培训基地,近年来,累计培训老年医学和医养结合人员10000多人次,提升了规范化服务能力。按照国家部署,开展了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听力健康等专项行动,着力提升老年人预防保健水平。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和作用,将中医治未病理念、中医药特色康复等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在全省16市启动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提供调剂、煎煮、包装、配送等全链条一站式用药服务。
三是深化家庭医生签约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为重点,为全省1600余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面对面体检结果反馈等健康服务。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3.55万个,全省1460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签约家庭医生。在全国率先开展“三高共管 六病同防”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工作,探索为患有慢性病老年人开展多病共管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同时,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全面深化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在全省207个县域医共体推开中心药房模式,不断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种类,让老年人在家门口的医疗机构能够便捷的购买到所需药品,并享受到无差别的药学服务。
下一步,山东将紧紧围绕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加强老年健康宣传教育,做实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的满意度、获得感。
凤凰网记者:
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老年群体特别是困难老年群体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请问省司法厅在做好老年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有什么成效?
何旭:为推动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急难愁盼”问题,省司法厅把法律援助作为“助老护老”工作的重要抓手,近三年为4.7万余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老年群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是完善服务平台,以便捷服务“爱老”。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网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154个,建设服务站136个、联络点5.6万余个。法律援助机构普遍提供无障碍通道、休息区、急救箱、老花镜等助老设施设备。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天候提供热线服务,及时响应老年人诉求。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以高效服务“援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对高龄、患病、失能的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降低老年群体法律援助门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于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以及请求支付抚恤金、赡养费、扶养费,以及高龄、独居、重病、重残老年人等,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三是提升办案质量,以优质服务“助老”。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专家库,优先指派经验丰富、善于沟通、有“助老护老”经验的人员提供服务。完善服务质量管理机制,落实庭审旁听、办案回访措施,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估,确保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高质高效。
四是强化专项宣传,以贴心服务“护老”。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老年人”活动,塑造“法援银龄”志愿服务品牌,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志愿者深入养老机构、乡村、社区,聚焦婚姻家庭、反诈维权等方面,近三年来,开展讲座、宣传活动近1300场次,参与人数超30万人,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18万余人次。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工作措施,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作用,为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今年,全国“敬老月”活动的主题是“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能否介绍一下山东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
庄严:近年来,山东以法律护老、社区友好、社会敬老、老年人社会参与为重点,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民政部门联合公安、司法、金融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深入开展整治涉老诈骗、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在全国率先实行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制度,打造“暖心到家”服务品牌。对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年发放资金10亿元以上,惠及200余万高龄老年人。
二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意见》,积极构建“空间打造、健康支持、为老服务、社会参与、氛围营造、信息支撑”六大友好体系。“十四五”以来成功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60个,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12.8万户,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三是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基层老年协会和各类涉老社会组织作用,积极促进老年人广泛社会参与,开展“齐鲁悦龄杯”全省老年人舞蹈大赛等形式多样的老年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银龄行动”,打造老年人志愿服务参与平台,360余万老年志愿者在社区协商、移风易俗、纠纷调解、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领域志愿服务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大力宣传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在全省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今年省级层面将重点举办18项主题活动,今天上午举办了启动仪式,全省 16 市、136 个县(市、区)“敬老月”活动全面展开,内容涵盖关爱帮扶、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法律宣传、健康知识普及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营造了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山东将充分发挥省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进一步加大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力度。一是加强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创建300个左右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二是研究出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三是优化为老服务供给,鼓励支持社会专业力量多元化多层次参与为老服务。四是持续加强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