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构建“四大体系”有效推动社会组织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发布日期: 2024-01-04 16:31 信息来源: 山东改革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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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济南市民政局坚持以“建好管好用好服务好”社会组织为目标,构建党建、监管、服务、激励“四大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助力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走出了一条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之路。

一、构建党建引领体系,把牢参与“方向盘”

一是打造党建品牌矩阵。以“泉社彤行”党建品牌为引领,在区县、市管社会组织中打造党建品牌20个,形成“1+N”型品牌矩阵,引领全市社会组织凝神聚力、共话发展。二是强化党建业务协同。建立“市区协同、条块结合、分类管理”党建管理新机制,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六个同步”,发挥综合党委和属地党组织互补优势,共同抓好629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党建入章“应入尽入”。三是创建党建工作平台。设立党建工作站,构建枢纽型党建指导服务平台;设立行业党委,构建党建行业管理平台;设立社会组织党校分校,构建党员教育培训平台,健全“综合党委—党建工作站(行业党委)—社会组织党组织”三级党建工作体系,促进党建共建、融合发展。

二、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打好参与“组合拳”

一是完善“监管+服务”。建立审批与监管信息互动平台、重要事项会商制度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函询制度,牵头成立联席会议,促进登管协同、部门联动,实现“1+1>2”监管效果。实施社会组织“政治建设”“法人治理”“服务能力”三提升行动,建立“局长跑协会”制度,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省会发展暨政社交流会”系列活动,送政策上门,搭建起政社沟通桥梁。二是注重“专项+常态”机制。连年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专项整治行动;优化常态化服务管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258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71家,年报率达96%,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三是结合“线上+线下”。线上,依托民政综合业务平台、“泉社彤行”APP等,实现业务“全程网办”、政社沟通“零距离”。线下,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社会组织”活动,建立“社会组织联络员”队伍,直面社会监督,联络社会组织2600余次,解决问题300余个。

三、构建服务孵化体系,筑好参与“蓄水池”

一是“建队伍”。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建立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16个,开展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社会组织负责人及财会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市、区县、街镇三级培训,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人员强化“基本业务+学习/调研/服务/宣传”训练,推动其成为“首席专家”、“全科能手”。二是“投资金”。设立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投入1000余万元,购买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支持区县通过公益创投、公益大赛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小资金撬动大服务”。三是“搭平台”。实施“社会组织服务平台三年计划”,建立服务孵化平台176处,加强平台“区县20有”、“街镇15有”、“村居12有”标准化建设,打造省、市创新发展基地79处,累计服务孵化社会组织432家,开展服务项目564个。四是“育组织”。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行动”,出台省内首个备案管理办法、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首创“联合会+社区基金”“需求、资源、服务”三项清单工作法,实现街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全覆盖。

四、构建激励引导体系,唱响参与“主旋律”

一是注重资金奖励。开展5A级社会组织、五星级党组织“双五”示范创建活动,对市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给予扶持资金10万元,对“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培育对象给予支持资金5万元,对新成立党组织给予5000元党建经费支持和党建大礼包。二是注重双向激励。实行专项评估、信用管理、日常积分和活动异常名录、黑名单等正负向激励措施,促进相辅相成、共同提高。三是注重宣传引导。每年对聚焦“国之大者”、积极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涉企收费减免和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进行通报表扬,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官网对优秀社会组织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截至目前,推动社会组织为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捐赠物资2.2亿元,行业协会商会减免各类收费6824.6万元,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11307个,开展“邻里守望”等活动3.5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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