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全省民政法治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24-01-04 15:43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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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民政部简报》《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简报》《人民日报》等,相继刊发了我省民政法治、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全链条”婚姻登记改革、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等经验做法,民政部推广了我省民政标准化经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次在省联席会议上介绍经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

省民政厅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坚持“五个纳入”促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题教育,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纳入各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纳入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评议,纳入厅机关处(室、局)、厅属事业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厅党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法治工作部署及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论述8次。9月22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坚持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等有关篇目,6名同志结合实际工作作了研讨发言。厅机关37个基层党组织全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学习,普遍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二是坚持通读精研“两本书”促深化。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习近平论坚持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基本教材,党员干部人手一本,组织各支部和党员干部通过每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途径通读“两本书”,定期开展研讨交流。同时,依托厅门户网站开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累计发布专家解读文章104篇,深入推动阐释解读。三是以办好法治为民实事促落地见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为民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民政实际,每年征集实事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每月一调度一推动。2023年,将依法开展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殡葬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列为年内必须办好的4件法治为民实事,专门建立台账,强力推动落实,有效增强了民政法治建设的群众获得感。

二、坚定扛牢民政法治建设政治责任

省民政厅坚持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推动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一是突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带头自学和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论述;带头研究、谋划和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对法治政府督查、法律风险防范、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立法、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等重要工作,坚持亲自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文件,均在会前充分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研究、修改文稿;将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要议题决策纳入制度化安排。二是突出法治政府重点任务落实。依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及时制定下发《2023年度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法治为民办实事、民政“放管服”改革、民政权力运行监管、普法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列出具体任务35项,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推动,每周一提醒一推进,确保了年度各项民政法治工作有力有序、高质高效落实。三是突出部门领导班子学法议法制度落实。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8次,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保密法、公务员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6月13日,举办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法治讲座,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苑宁宁作“儿童监护法律体系中的民政职能”辅导报告;7月24日,厅党组在荣成市郭永怀事迹陈列馆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研讨会,围绕“学习党内法规、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开展专题研讨;9月27日,举办厅领导班子(扩大)审计法规政策专题法治讲座,邀请省审计厅专家进行解读。四是突出民政领域法治风险防范。在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对防范化解民政领域法律风险专门作出部署。落实法律风险排查防范制度,修订出台《民政领域重点风险事项防范和处置措施》,对24项工作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逐项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全面搜集省内外民政领域依法行政反面典型案例,逐案进行评析,编发《民政系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发挥警示教育和借鉴作用。严格落实法制审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将厅机关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应诉答复答辩文书和拟对外签订的合同等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查范围。扎实开展社会组织执法案卷年度评查,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对上年度社会组织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出具评查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6件,行政复议无一被纠错,行政应诉全部胜诉。

三、狠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

重点抓了8项工作:一是加强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推动修订了《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原计划年内完成初审,提前完成立法任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建委给予高度评价。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及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异地商会管理办法、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指引、省级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办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意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社区慈善基金设立运行指引等政策文件14件,其中8件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率、备案率100%。制定出台养老机构常见风险防范技术指南、家庭养老床位设置与服务要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认定要求、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入院离院服务规范、村(社区)议事协商工作指南等省级地方标准7个。二是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对列入年内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出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社会组织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等政策文件,严格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集体决策等要求,先后10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学者等列席党组会议或办公会议。三是依法推进民政“放管服”改革。在省直机关率先完成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政务服务标准化2项试点任务,推动各类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省市县三级同要素、同标准和线上线下无差别办理,为省直机关提供了示范样板。推动低保等5类民政政务事项所需的3类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免证办”。在全国率先推行“省内居民跨市办理婚姻登记免提交居住证”和“应用全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服务“全链条”改革经验被《人民日报》刊发;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全面落实社团和民非登记、注销和婚姻登记等20项免提交“用证”事项清单,深度推进结婚证、离婚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及火化证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等电子证照互验互用。在“爱山东”APP设立“大爱民政”服务专区,成为全省政务服务“掌上办”四大热门旗舰店。制定民政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落实台账,加强部门协同,高质量完成“出台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办法及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标准地名、门楼牌审批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集成办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四是深入推进民政执法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三项制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制定《山东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对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民政领域的12类109项违法行为,分别明确了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处罚标准。配合省人大完成了《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共抽查检查各类监管对象1898家,其中养老服务机构930家、殡葬服务单位832家、省管社会组织119家、儿童福利机构17家,检查发现问题334个,检查结果均按时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督促各地加强问题整改,圆满完成年度抽查检查任务。全省共作出社会组织行政处罚131件(撤销登记处罚111件、警告处罚20件),其中对省管社会组织作出行政处罚11件。五是着力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监督。认真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民政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不断加大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事务、慈善和志愿活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监管力度。将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履行监管职责等,纳入对各单位巡察的重要内容;每半月刊发一期《山东民政舆情》,及时发现、通报和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民政领域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制定《省民政厅2023年政务公开要点》,明确重点公开事项19项,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2575条,回复网民咨询2200余件(次),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25件。积极接受人大、纪检、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89件。六是依法整治民政领域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专项行动成效,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全省取缔、劝散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220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1.8亿元。积极争取高密市、滕州市、威海市文登区3个市、区入选全国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试点地区,加强部门协作沟通,建立殡葬领域综合监管职责清单,完善殡葬领域监管工作机制,着力规范全省殡葬行业秩序。七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民政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及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商、社会组织执法案卷评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风险防范应对等制度机制。8次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列席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起草立法草案2个,审查民政政策文件18个、行政执法决定3件、合同100余件,审查社会组织执法案卷23件;参与处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300余件次。八是配合司法行政部门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指导村(居)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山东省社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将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配备法律顾问、法治带头人、人民调解员等,纳入社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配合司法部门推进低保、特困人员、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信息资源共享和工作协同,为实施法律援助提供支持。

四、深入扎实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抓本级带系统和面向全社会普法,扎实推进宪法、民法典及各类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机关、进民政服务机构、进社区、进家庭。一是建立普法宣传教育落实机制。制定《省民政厅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养老、未成年人保护、慈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地名管理等民政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重点,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列入年度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台账,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推动,强力推进落实。二是严格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每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计划。举办了全省民政法治工作培训班、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婚姻收养登记、养老服务等专项业务执法培训班。印发《2023年度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厅机关39名行政执法人员人均接受法律法规培训达78学时。在省直机关率先创造性开发法律知识网上测试系统,精准设置题库,首次实现厅机关测试人员100%全覆盖,平均测试成绩99分,实现历史最好。三是着力加大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力度。紧密结合民政实际,抓住主题教育以及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山东省法治宣传月、中华慈善日、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等有利时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实施方案,采取赠送读本、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和开展大讲堂等方式,指导各地开展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宣传活动1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制定“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针对社区居民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深入社区宣传民法典,现场接受居民群众法律咨询;扎实推进民法典进民政服务机构和窗口服务单位,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民法典开展管理服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以“加强行政复议,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为行政复议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策划组织“五个一”(点亮一座城、开展一场主题交流、举办一次慈善展览、开办一场慈善市集、组织一次集中普法)活动,开展第八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普法宣传,广泛宣传《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慈善典型,举办第三届“泉城论善”主题研讨、“好善山东”发展成果展览,省市县级联动开展慈善市集153场,发放普法宣传材料85余万份。扎实开展“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活动,共计开展政策进村居(社区)宣讲活动3274场(次),参与人数14.5万;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集中培训1132场(次),参与人数6.9万;开展3000余次孤困儿童走访慰问、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通过后,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印制5000册单行本,省委依法治省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大众报业集团联合开展“鲁法护苗”《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持续用力,特别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与推动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还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民政工作政策制度不完善、适用性和操作性不强、滞后于形势发展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推动创制立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存在机关内部学法多、面向社会普法不够,普法宣传载体单一、运用新媒体创新宣传方式不够等问题。

2024年,我们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更加扎实地履行法治政府部门职责,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论坚持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两本书为基本教材,严格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第一议题”学习以及基层支部集体学习、党员干部自学等制度和计划,进一步深化网上宣传解读,深入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二是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省政府和民政部年度法治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学法用法、立法创制、普法宣传、突出问题整治、“放管服”改革等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立法计划安排,认真做好《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立法调研、论证、草案修改等工作,加快推进立法进程。结合民政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推动基层有效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民政政策制度。三是着力提升民政工作执法监管效能。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现代化监管手段,加大突出问题执法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效。认真落实国务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我省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深入扎实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和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手段创新,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以及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普法宣传。五是坚决抓好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根据法治政府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切实以整改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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