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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民政局:“三抓”推动公务员平时考核出“实绩”
发布日期: 2024- 01- 03 15: 00

为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监督,发挥好平时考核“指挥棒”作用,近年来,济宁市民政局通过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分级分类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等,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一是抓考核指标差异化设置,推动平时考核更加精准。修订完善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将公务员政治表现、廉洁勤政、工作作风、履职能力、工作成效列为平时考核的五项基本内容。考核方案包括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两个方面,其中干部执行力共性指标体现公务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廉洁自律、遵章守纪等情况,干部执行力个性差异化指标体现公务员工作作风的优劣和履职能力的高低;工作实绩则是工作成效的最直接体现。通过设置差异化指标,实现了“因人而异”考核目标,更能精准体现每位公务员的实际工作成效。

二是抓分级分类考核,推动平时考核更加公正。按照“谁了解谁评价、一级考核一级”原则,科(室、局)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局)工作人员的考核,局考核办负责科(室、局)负责人的考核。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采取季度评鉴方式,每季度末被考核人填写《济宁市民政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考核人对被考核人进行量化赋分,局考核委员会综合研判,并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后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其中每季度“好”等次人数比例不高于全体人员的40%。

三是抓结果运用,推动平时考核更有力度。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底评优挂钩,公务员平时考核获得“好”的次数与年底评优直接关联,每年平时考核“好”的次数累积达到3次以上才能评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获得市委市政府嘉奖。2023年济宁市民政局5人获得2022年度“优秀”等次。同时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在全市率先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发放2022年度考核奖金,对未获评“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根据年度平时考核“好”等次的数量兑现物质奖励,树立“干好干孬不一样”的导向,营造干工作把功夫用在平时的良好氛围。

2023年以来,济宁市民政局共争创省级以上试点示范29类90项,荣获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2项(全省5个)、第八届“山东慈善奖”9项(全省100个),“济时救”特别响应基金做法被央视《朝闻天下》宣传报道,6项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民政部培训中心济宁示范基地揭牌启用(全省唯一),高标准承办全国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高级研修班等省级以上现场会1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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