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民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民发〔2023〕62号)。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了《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方案》聚焦新时代留守和困境儿童需求,着力完善关爱服务措施,筑牢基层工作基础,提升关爱服务质量。推动留守和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明显提升,监护体系更加健全,救助帮扶更加精准,安全防护显著加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关爱服务更加专业高效,留守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保障。
三、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民发〔2023〕62号)。
(三)《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主要内容体现在五大行动上。
(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留守和困境儿童年龄、特点,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心理健康关爱。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将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列入普法重点群体,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乡村、进学校等活动。
(二)实施监护提质行动。强化监护职责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指导、帮助、监督留守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完善委托照护制度。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推动出台《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完善特殊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促进措施。加强监护干预工作。强化政府兜底监护。
(三)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开展摸底走访建档,对摸排发现的需重点关注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强化救助保障服务,加强困境儿童分类精准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提升教育帮扶能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辍学留守和困境儿童应返尽返。丰富关爱服务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开展源头帮扶服务。加强司法救助帮扶。从严打击、惩治侵害留守和困境儿童犯罪行为。
(四)实施安全防护行动。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实现留守和困境儿童安全教育全覆盖,提高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对各类涉及儿童机构场所的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加强网络保护工作,深入清理整治危害儿童合法权益、妨害儿童健康成长的网上违法违规信息。加强社会保护工作。
(五)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加强儿童主任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完善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基层站点建设,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寄宿制学校等建设,强化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服务功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强数字化建设,加快建设“孤困儿童一件事”信息系统,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水平。
四、创新亮点
(一)关爱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我省工作实际,坚持城乡统筹、一体推进,将“城镇留守儿童”一并纳入关爱服务范围,关爱服务对象从“农村留守儿童”拓展到“全部留守儿童”。
(二)关爱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我省特色亮点工作,涉及法制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帮扶、加强社会保护、基层站点建设等5项重点任务,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更加精准、多元的服务。
(三)关爱服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五大行动23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同时,文件会签单位从15个增加到19个,强化了部门间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