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近日,《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民政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民发〔2023〕62号)。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保障儿童合法权益,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了《山东省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服务对象
我省范围内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三、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民发〔2023〕62号)。
(三)《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四、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主要内容体现在五大行动上。
(一)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鼓励根据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不同年龄段的认知水平和特点,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动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利用好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阵地,加强对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关爱。将留守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列入普法重点群体,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水平。
(二)实施监护提质行动。指导、帮助、监督留守和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存在监护缺失或者监护不当情形的家庭,加强监护干预工作。同时,不断强化政府兜底监护职能。
(三)实施精准帮扶行动。在全面摸底走访的基础上,通过落实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和住房等措施,强化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强调源头帮扶和司法救助服务。
(四)实施安全防护行动。坚持以高水平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安全教育引导,提高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加强对重点机构、重点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突出网络保护和社会保护工作。
(五)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和服务阵地建设,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强化数字赋能,以数字化建设提升留守和困境儿童精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水平。
五、创新亮点
(一)关爱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我省工作实际,坚持城乡统筹、一体推进,将“城镇留守儿童”一并纳入关爱服务范围,关爱服务对象从“农村留守儿童”拓展到“全部留守儿童”。
(二)关爱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增加了我省特色亮点工作,涉及法制宣传教育、家庭教育指导、司法救助帮扶、加强社会保护、基层站点建设等5项重点任务,为留守和困境儿童提供更加精准、多元的服务。
(三)关爱服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五大行动23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同时,文件会签单位从15个增加到19个,强化了部门间工作合力。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山东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
解读人:张云韬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31-5178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