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097 | 组配分类: | 重点任务信息公开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3-10-30 |
【任务落实】2023年前三季度省直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事项进展
序号 | 承诺事项 | 责任处室 | 进展情况 |
1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 机关党委 | 1.在全厅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实现培训全员覆盖;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并获优胜奖。 2.厅党组先后5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明确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7月3日,厅党组召开厅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上半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会,6名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汇报了上半年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 3.2月16日,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集中通报民政领域违纪违法案例,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全部制定党建责任清单并抓好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3月、7月两次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党章党纪党规、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相关典型案例、集中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进行全覆盖式廉政谈话,有效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筑牢廉政堤坝。 |
2 | 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500处。 | 事务处 | 8月18日,在东营市召开全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管理现场培训会,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饭)设施建设。截至8月底,全省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366处,完成比率73.2%,正在建设的120处。 |
3 | 积极推进应用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在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实现省内户籍居民应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 | 事务处 | 已完成。积极协调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成立无实体证照登记攻坚专班,全力推进电子户口簿研发上线和系统接口研发对接。经过1个月的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完成了爱山东APP上线电子户口簿、电子户籍身份证明和婚姻登记管理系统接收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户籍身份证明等全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功能。将原定于5月份实现上线的全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婚姻登记工作提前到了2月份。2月16日全国首张使用全户籍类电子证照办理结婚登记的结婚证在淄博市临淄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发出,山东新闻联播给予报道,CCTV、央视频、大众日报、齐鲁网等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
4 | 在全省打造100个左右的乡镇(街道)社工站示范点。 | 慈善社工处 | 经省表彰办批准,1月19日部署开展全省社会工作站示范点创建活动,印发省级社会工作示范站创建标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实地考察、督导评估、综合评审等方式,目前正在对申报站进行评估验收。 |
5 |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数量增长10%以上,年内全省总量不少于9.2万人。 | 政权处 | 将社区工作者配备列入2023年度工作要点和《2023年“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专项行动重点任务,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印发《关于转发民发〔2023〕30号文件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通过公开招聘、推动符合条件的网格员转化等方式,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数量配备。截至8月底,全省社区工作者数量已达10万人,提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
6 | 持续推进社会组织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两个模块的标准化建设和业务系统改造。 | 社管局 | 已完成。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两个模块的标准化建设和业务系统改造,累计梳理主项10个,子项21个,业务办理项40个,情形办理项18个;审核录入基本要素434个,实施要素4650个。 |
7 | 为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学年发放助学金1万元。 | 儿童处 | 持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目前全省接受该项资助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达2821人。 |
8 | 实施“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购买大病保险。 | 儿童处 | 持续实施“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险项目,投保人数达4.79万人。 |
9 | 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至1.24:1以内。 | 救助处 | 已完成。落实《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鲁民〔2022〕56号),于2月底指导各地顺利完成年度提标任务。我省城乡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944元、769元,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缩小至1.23:1。 |
10 | 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2.5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万户;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1万张;推动全省城乡社区助老食堂达到1万家以上。 | 养老处 | 截至目前,全省新增护理型床位2.39万张,为3.3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发展家庭养老床位1.2万张,推动全省城乡社区助老食堂达到1.1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