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慈心一日捐”
活动的通知
省直机关各部门(单位),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活动,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山东省慈善总会2023年继续在省直机关、省属企业等范围内开展以“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将《山东省慈善总会2023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民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省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慈善总会2023年
“慈心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3年省慈善总会继续开展以“携手参与慈善,共创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慈善组织运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依法组织、公开透明、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组织原则,动员省直机关、省属企业及其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有意愿的单位和个人主动参与,为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慈心一日捐”活动所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助残等慈善项目。
二、参与方式
通过集中开展慈善宣传、推介慈善项目等方式,依法动员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一)鼓励和倡导个人捐赠1天的经济收入,离退休人员捐赠1天的生活费;
(二)鼓励和倡导生产和经营性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
(三)鼓励和倡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以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形式进行捐赠;
(四)鼓励和倡导有意愿有能力的个人(家庭)建立个人(家庭)慈善微基金。
三、具体安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规政策要求,省慈善总会已通过民政部指定平台—“慈善中国”对“慈心一日捐”活动进行公开募捐备案,确保募捐活动合法、规范、有效。活动时间为9月—11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阶段。9月30日前,全面启动“慈心一日捐”活动。省民政厅、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工商联、省国资委联合转发活动实施方案;召开省直机关、省属企业“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对“慈心一日捐”活动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大力营造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二)实施阶段。11月30日前,各部门(单位)分别举行捐赠仪式;省慈善总会配合做好善款接收、账目统计核对;推广使用“慈善齐鲁”微信小程序或通过省慈善总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捐款;根据捐赠人需要,及时回应捐赠业务咨询,指导和帮助捐赠人使用自助开票系统,申请电子捐赠票据和证书。
(三)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省慈善总会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要求,及时汇总募捐情况,通过“慈善中国”进行全面公开;利用门户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详细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向省委、省政府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四、捐款方式
(一)现金捐款。各部门(单位)统一组织捐款,将捐赠人名单和善款汇总后集中交付省慈善总会。
(二)银行转账。捐赠人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善款转入省慈善总会账户,并注明“捐赠人名称+慈心一日捐”。
(三)扫码捐款。捐赠人可通过省慈善总会“慈心一日捐”活动二维码进行扫码捐款,并提交相关信息。
(四)网络募捐。捐赠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关注“山东慈善”微信公众号或搜索“慈善齐鲁”微信小程序,也可以登录山东省慈善总会门户网站,进入“慈心一日捐”页面进行捐款并提交相关信息。
通过“慈善齐鲁”微信小程序进行的捐赠,可实时申请捐赠票据(电子);通过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银行转账等渠道进行的捐赠,请在捐赠完成5个工作日后通过手机微信扫码申请自助开票(二维码附后)。
五、税收减免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出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对于倡导崇德向善社会风尚、广泛汇聚慈善力量、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为困难群众献爱心、办实事。
(二)广泛宣传发动。省慈善总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工作机制、参与方式、资金使用方向等有关内容,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宣传慈善理念,营造浓厚的慈善氛围。
(三)严格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要求,依法组织参与“慈心一日捐”活动,严禁搭车募捐、违法募捐以及募捐资金非法使用(截留)等情况,确保“慈心一日捐”活动规范有序。
(四)强化信息公开。省慈善总会严格按照民政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等主动公开募捐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审计和社会监督。
捐款账户信息
户 名:山东省慈善总会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济南海尔绿城支行
账 号:371899991013000830229
省慈善总会联系人及电话
宫志超 0531-58171717、13864090508
王蔚林 0531-58171715、15210502319
电子邮箱:sdcf1802@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34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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