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12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3-08-23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250号提案(关于加快推动村居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2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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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010250号提案的答复

 

任兴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村居养老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教育厅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增加设施供给,我省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十三五”以来,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文件7个,均把农村养老作为重点工作大力推动。2021年,省民政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养老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27条具体推进措施。2022年,将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列入省对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对敬老院护理型床位每张补助8000元—12000元,对每处1—3星级农村幸福院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7000元、8000元运营奖补。二是强化兜底保障。建立健全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超额完成国家既定任务8个百分点。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集中托养试点,资助5500名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年发放资金7亿元,惠及61万低保老年人。同时,优化资金审批流程,对生活补贴实行“静默认证”,与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巡访关爱制度,对留守老人逐一明确帮包责任人,落实巡访关爱措施。三是强化服务供给。建立健全分布均、功能完善的县、乡镇、村、家庭四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全省县级敬老院覆盖率达到100%,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发展农村幸福院12838处、农村助老食堂7435处。发挥敬老院等农村养老服务机构阵地作用,依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涌现出阳光佳苑、沐浴阳光、恒协基爱等专业服务组织1000余家。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形成了“沂南孝德基金”“荣成暖心食堂”“岚山村级养老服务中心”“成武新型农村幸福院”“淄博沂源红民生综合体”“博兴以地养老”等一批经验做法。四是强化质量提升。19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诈骗整治等专项行动。连续4年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100%。省级专门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537处敬老院实施消防改造。先后编制《农村幸福院建设与运营规范》《农村幸福院等级评定》等养老地方标准五是强化人才培养。台院校设立养老专业奖补政策,带动275所院校设立相关专业、在校生23.7万人。支持职业院校积极承担养老相关专业1+X证书试点,全省共有95所职业院校、2.1万名学生参与。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行业奖补政策,引导高学历专业人才加入养老服务队伍。出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政策,引导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加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评价认定工作,先后公布4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名单,确定了13家社会培训评价机构和19家技工院校具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支持体系。组织协调方面,抓住机构改革有利契机,加快构建与我省老龄形势和养老任务相匹配的老龄和养老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推动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推动各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协同协作方面,持续优化省级养老管理平台功能,建立集审批、监管、统计、查询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与救助、殡葬等数据比对,实现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避免补贴应发未发、应停未停等现象出现;鼓励各地加强市级智慧养老平台建设,推动全省16市全部建立智慧消防系统,实现养老服务、安全监管智能化、智慧化。法规政策方面,以开展“十四五”养老规划中期评估为抓手,督促各地按时保质完成规划各项任务目标;优化调整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补助政策,重点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二是进一步加强兜底保障。集中供养方面,督促各地认真落实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制度,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老年人愿进全进;坚持适度普惠、拓维扩面,推动各市年底前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集中托养制度。居家养老方面,指导各市年底前建立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制度;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2023年完成3万户改造任务。探访关爱方面,省级制定出台《山东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类分级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指导16组织动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力量,建立探访关爱服务队伍,年底前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互助养老方面,提倡村民以自家居住地为中心开展邻里互助,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老年人提供代买代缴、寻医送药等服务。倡导有意愿共同居住的分散老人利用农村幸福院等设施实施集中养老。助餐服务方面,省级出台支持农村助老食堂发展的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现有的农村幸福院为主体,大力推动各地采取政府补贴、市场让利、群众缴费、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建设农村幸福食堂或助餐点。专业化发展方面,推动乡镇敬老院从“一镇一院”“镇办镇管”“公建公营”向“区域敬老院”“县办县管”“委托运营”转型;推广“敬老院+卫生院”“幸福院+卫生室”两院一体融合发展模式,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综合监管方面,省级层面推广实施“综合监管一件事”,提升综合监管质效,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整治。人才培养方面,制定出台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加强人才引进、培养、评价和使用。强化校企合作,支持学校与养老类领军企业、社区养老机构等开展“订单培养”,推动康养企业优秀人才与高职院校教师实现“双向交流”;深入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用好用足全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政策,提高现有和新增养老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创新发展方面,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开展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服务机构评选,支持专业服务组织托管运营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等设施;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推动更多市纳入国家试点城市;指导各地创新开展“慈善+养老”“志愿服务+养老”工作,推动更多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力量参与、支持养老服务。

再次感谢你们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8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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