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119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3-08-23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232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养老健康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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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010232号提案的答复

 

王怀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社区养老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财政厅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发展居家社区养老,将其作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扶持力度。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将居家社区养老专章列入。省民政厅提请省政府先后出台综合性政策文件7个,均对发展居家社区养老作出部署。省级自2014年起设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021年优化调整资金补助方向,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不同星级以1.2万元为基准进行差异化奖补,对每处1—3星级农村幸福院每年分别给予6000元、7000元、8000元运营奖补。2022年,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4916万元,对符合条件的1143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701处农村幸福院,根据等级评定结果进行了奖补。二是加快设施建设。自2021年起连续2年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推动各地按照新建、老旧居住区每百户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率先在全国实现100%。出台《山东省城镇居住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和管理使用办法》,全面建立规划、建设、移交、使用“四同步”机制和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4万处,其中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821处、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151处、养老服务站2333处,乡镇区域性服务中心1153处、农村幸福院12838处。此外,还引导发展助老食堂9695处、家庭养老床位5.3万张。三是提升服务品质。加强综合监管,省19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诈骗整治等专项行动。创新运营模式,积极推广青岛市连锁连片运营模式,引导专业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运营10家以上的达94家,培育了“山东健康”“金龄健康”等养老品牌。加强人才培养,将养老服务人员培训纳入职业能力提升计划,累计培训各类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员28万人次;全省设立养老专业的院校275所,在校生23.7万人,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强化激励褒扬,将优秀养老护理员纳入“齐鲁和谐使者”评选范围,先后有155名养老护理员入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养老服务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优化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重点支持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引导、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二是进一步增加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推动每个街道培育1-2家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推动集中管理运营和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出台支持社区助老食堂建设运营的意见,打造一批社区助老食堂。三是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鼓励医疗机构托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或“两院合一”,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引导养老机构根据自身实际,增加活动区域,完善服务功能,定期组织开展文化娱乐、心理咨询等活动,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制定出台促进养老人才队伍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行业人才吸引力。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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