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在省政府涉企和民生服务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8月16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涉企和民生服务座谈会,我厅作为6个发言单位之一,以《省民政厅以“三个强化”为抓手 深入推进民政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为题作交流发言。
今年以来,我厅按照《山东省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主动研究谋划、深入探索创新,持续推进民政领域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调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制度。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纳入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和《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行动计划》,纳入年度重点民政工作督查事项,纳入对厅机关处(室、局)、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和对各市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评估。及时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的决策、执行和管理服务等情况,积极主动接受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强化政务服务提升,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推动将社会组织登记、收养登记等12项省级行政权力委托下放给市级民政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等48个单位实施;将城乡低保等8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下放乡镇(街道)办理;推进40项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入驻省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压减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12类政务事项的办事材料、办理环节和办结时限;社会组织登记证等7类证照证明实现电子化,30个民政用证事项所需的证明材料“免提交”;推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相关环节和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实现“静默认证”;完成“公民婚育、困难人员救助”2个一件事“集成办”场景;推进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等6类“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事项常态化落地落实;依托“爱山东”APP平台,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预约、慈善组织认定等17项民政业务的“掌上办”。三是强化综合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制定《省级民政委托放权事项手册》和《服务指南》,与承接单位签订了委托用权协议,加强经常性督导指导,确保接得住、运行好。制定《省民政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指引》,将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组织、殡葬设施等6类行政检查事项全部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联合18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涵盖养老服务质量、安全、设施、运营等领域的全方位监管体系。
来源: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