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116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3-08-16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180号提案(关于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17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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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010180号提案的答复

 

徐言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聚焦解决老年人就餐难题,积极探索创新政策补助机制、建设运营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大力推进助老食堂建设。一是加强政策支持。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完善优惠扶持措施,因地制宜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日间照料、托养居住、配餐送餐等多样化养老服务。2021年,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对推进城乡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财政补助、集体资助、社会捐赠、子女自助、志愿互助相结合的助老食堂可持续运营模式,进一步增加便捷性养老服务供给。二是强化资金扶持。设立省级养老服务业专项补助资金,引导各地结合地方财力状况,采取多种补贴形式支持助老食堂发展。省级财政对每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每年分别给予12000元、6000到8000元运营奖补;部分市通过免费或低收费提供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给予建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助老食堂,区分老年人的年龄、经济状况等因素给予差异化餐费补贴三是创新运营模式各地聚焦老年人就餐需求采取“财政补一点、集体筹一点、社会捐一点、子女掏一点”的“多元+”方式,积极打造“政府扶得起、村(居)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助老食堂模式。鼓励各地根据老年人年龄、生活条件、自理能力等,分类制定助餐服务内容,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和运转机制,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便捷优惠的助餐、送餐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有助老食堂9695处,已覆盖全省半数以上城乡社区,日服务老年人达30万人次,涌现出“沂南孝德基金”“荣成暖心食堂”“钢城幸福食堂”等经验做法,受到了广大老年人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建议,聚焦老年人就餐方面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营养健康、安全可靠、有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8月底前,省级制定出台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资源配置、资金支持、税费减免等老年助餐政策体系,推动助老食堂可持续发展,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二是拓展多元力量。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能人等,以慈善捐助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大力培育建设以党员、社会工作者、爱心人士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老年助餐服务力量。三是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助老食堂纳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按照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加强对助老食堂营业资质、环境卫生、进货查验、加工制作、人员管理、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检查,严格把控食品安全源头,对发现的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出台《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规范》地方标准,推进社区助老食堂规范建设运营。鼓励有条件的助老食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线上远程监管,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四是推动规范运营。鼓励助老食堂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连锁化运营,鼓励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形成老年助餐规模和品牌效应,打造一批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培育发展一批老年助餐服务优质品牌,持续提升助老食堂专业化管理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8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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