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省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报填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7-28 10:05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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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3月至5月组织实施了省管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省管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填报工作并委托省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对填报情况进行了监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度省管社会组织年报填报率为98.06%,年报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性较以往进一步提高反映出省管社会组织依法接受监督管理的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对一年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建设、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人员机构变动、财务管理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年报整体质量稳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会组织对加强党建工作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对党建工作政策要求不熟悉,工作人员对于社会组织是否成立党组织、是否有党建指导员、党员数量基本信息等党建情况掌握不够准确,此种情况在社会服务机构中较为突出。

(二)未按照章程规定进行换届根据年报内容监测数据显示,2022年度,部分社会团体未按照章程规定期限组织换届

(三)内部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社会组织没有建立健全人事、财务、证书、印章等内部管理制度,个别社会组织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理事会。有些社会组织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变更后,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对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和工作要求缺乏学习了解。

(四)财务管理和开展业务活动不规范。部分社会组织存在大额应收款项长期挂账情况,个别社会服务机构期末净资产偏低,个别为负值,存在一定财务风险。较多社会组织受疫情影响,没有开展有效的业务活动。

三、有关要求

各省管社会组织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对照以上通报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依法运转意识,提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是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省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重点。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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