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党建统领,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
一、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强力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一是完善协同联动和舆情监测预警机制。联合12家部门成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随时共享信息、定期研判会商。发挥市民政综合执法支队牵头抓总的优势,建立全市社会组织执法人员名录库,统筹指导、调度执法力量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和侦办处置,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形成打非合力。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纳入民政重点风险清单,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消除苗头性风险隐患。与第三方建立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和风险隐患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舆情风险早发现、早处理。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印发《非法社会组织政策问答》宣传册,动员全市社会组织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社会组织查询渠道,辨识验证合法身份,压缩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同时,公开发布《关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事项的公告》,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三是加强政策联用。印发《济宁市社会组织全流程监管工作指引》,强化对合法社会组织的监管,通过等级评估、评先树优、公益创投等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的政策支持和帮扶力度,发挥社会组织的正能量。近年来,济宁市查处冠以“世界”“国际”“中国”“山东”等字样的非法社会组织21家,初步形成了“露头就打”的局面。
二、落实三个“强化”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强化平台搭建。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纳入党组重点工作,印发《关于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召开“党建+乡村振兴”专题座谈会,发布《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倡议书》,建立社会组织典型名录库,提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社会知晓度和项目对接精准率。二是强化典型培树。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人员等依法领办创办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同步纳入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对发挥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优先纳入评先树优推荐范围。聚焦社区治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乡村振兴等领域,连续举办7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评选品牌项目90个。开展“汇济社彩”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公益项目大赛,以奖代补形式评选20个优秀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强化服务保障。主动对接乡村振兴、发展改革、妇联等部门,及时获取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强化与市乡村振兴工作专班的沟通,建立季调度工作制度,形成协同推进、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全市社会组织实施乡村振兴项目352个,受益人口15.7万人次;对口协作重庆万州、新疆英吉沙累计捐赠款物102万元。
三、凝聚社会组织力量,助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大民政主责主业”,立足济宁工作实际,实施多元救助帮扶、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社区治理和服务提升、地名文化宣传推广、乡风文明建设、慈善救助拓展衔接“七大行动”。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县联动,共同推动解决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沟通协调、跟踪指导、宣传推广等工作。二是优化政策供给。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和民政部门管理服务优势,以养老服务、兜底救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社会工作等民政业务为载体,探索建立社会组织“需求清单”“资源清单”“服务清单”和民政业务项目库“三单一库”,强化民政政策、资金、项目支持,实现民政业务与社会组织服务融合互促和精准对接。三是强化品牌创建。在省级社会组织“鲁社同心·向阳同行”品牌引领下,创建了市级“红帆领航·汇济社彩”社会组织品牌,同时指导11个县(市、区)创建了具有地域特色的县级社会组织品牌,初步形成了“一县一品牌”工作格局。
下一步,济宁市民政局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大局作用,激活社会组织发展新活力,奋力展现新时代社会组织使命担当。
(来源:济宁市民政局)
编辑: 济宁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