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新生道路命名更好传承历史文化、体现时代特色,今年以来,山东省日照市全面启动市、县、乡、村四级道路命名采词库建设工作。
构建联动规程机制。一是明确职责任务。日照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分级建立道路命名采词库的通知》,建立协调机制,明确各级职责,以道路命名更名管辖范围为界,在全市各区县(功能区)、乡镇(街道)、村(居)进行全覆盖采词,计划年内完成采词3万条目标任务。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各区县分别制订工作方案,招募采词团队和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和资金保障,规范从采词征集到论证审核各阶段工作规程。三是加强督导指导。发挥地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成立采词工作指导小组,对采词工作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对采词日常工作进行调度和指导。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一是搭建“地名+”平台。日照市围绕道路命名“为民、便民、传承”的宗旨,链接社会各方资源,搭建形式多样的“地名+”平台,凝聚社会智力,丰富参与载体。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市、县两级分别聘请区划地名专家,吸纳文史、教育相关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加入,通过发布公告、社会征集、集中论证等方法开展采词征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三是发动群众参与。招募地名文化志愿者、乡贤、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加入,鼓励村居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开展地名信息采集、地名故事整理挖掘保护和宣传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聘请文史、教育界专家学者63人,招募社会工作者、文化志愿者150余人,共有17家社会组织、50个社会工作站参与采词。东港区、莒县积极探索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地名管理服务,借力打造了“港有名”“毋忘在莒”等地名工作品牌,激发地名管理社会活力。
保护传承地名文化。日照市采词库建设坚持继承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统一,充分挖掘并发挥地名的社会服务和文化赓续功能。市、县两级主干道路采词,立足城市历史底蕴,着眼城市发展方向,拓展城市功能,助力城市现代化建设;乡、村两级采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和历史沿革,因地制宜,做到一镇一村一特色,着力留存乡村人文历史底色。优先挖掘采用历史地名或面临消失危险的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名称,以及纳入国家、省、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地名,有效保护地名文化遗产,延续地名文脉,促进地名文化遗产实体化再现。
目前,全市已经完成采词2万余条。采词工作完成后,将为全市未来10年的道路命名提供足量的采词储备。
(作者:陈一令 艾依飞兰·甫拉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