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107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主办单位: | 省民政厅 | 制发日期: | 2023-07-14 |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021号提案(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帮扶的建议)的答复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第13010021号提案的答复
鲁海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帮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动态监测和关爱保护。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教育、公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并建立了动态监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保障精细服务等行动,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等动态管理,并按照民政部要求应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库,及时更新有关情况。省级层面印发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等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等专项行动,落实监护责任,解决失学辍学等问题,并建立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救助保护机制。
(二)推进关爱服务队伍建设。省委编办批复设立了山东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省16个市、136个县(市、区)全部设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825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了未保工作站并配备至少1名儿童督导员,6.1万个村(居)委会全部设立了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并配备儿童主任7.5万名,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工作网络。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法规政策宣讲进村(居)、儿童主任赋能等行动,突出强制报告、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关怀等重点内容,加强基层队伍培训,不断提升关爱保护工作能力。
(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省民政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实施意见》,为专业社工介入提供政策支持。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等单位开展“手牵手圆梦行动”,通过志愿者“一对一”结对,提供以“扶困”“扶心”“扶智”“扶技”为主要内容的帮扶。培育孵化儿童关爱服务社会组织500余家,开展优秀儿童关爱服务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选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联合省慈善总会推出“护佑成长”关爱服务项目,用慈善资金支持沿黄河流域9市、25个县(市、区)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儿童等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监护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各级民政部门购买儿童关爱服务项目资金连续3年增长在10%以上,为有需要的儿童提供家庭监护评估、精神关爱、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
(四)营造广泛关注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打造了“护童成长·与你童在”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阵地,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多角度宣传,扩大宣传效果。组织开展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 “书记话未保”“点亮六一 共护未来”等系列活动,组织宣讲、直播等活动2600场(次),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263场(次),发放法律法规政策汇编、宣传页21.5万份,制作普法宣传情景短视频158个,营造了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持续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关爱保护法治化水平。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快推进修订《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给予特别保护,围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学校保护力度、凝聚社会保护合力等重点领域以及身心健康、安全保障等重点问题,细化办法措施,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提升关爱服务质量。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围绕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关爱服务措施和部门责任,完善关爱服务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更加精准高效,促进其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进一步夯实关爱保护基层基础。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职责,提升管理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按照“分层次、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基层关爱服务人员新任职培训、全员培训,进一步增强履职担责能力。加大专业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政府委托、项目合作、重点推介、孵化扶持、典型选树等方式,引导和规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为小”志愿服务,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更加专业精细、更有温情温度。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