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158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3-06-20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379号建议(关于推进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2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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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第20230379号建议的答复

 

郭怀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对节约土地资源、解决散埋乱葬以及推动农村移风易俗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围绕破解用地、资金以及建设模式等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一是科学编制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规划。我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公益性公墓属于非营利性公益福利殡葬服务设施,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可以在林地、草地等适当区域划定区域,进行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实施生态安葬,但不得改变林地、草地用途,着力破解用地难题。二是积极推进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连续五年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纳入省委20项民生实事,积极争取省级财政1.4亿元,加快推进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9970处,不断满足群众的基本安葬需求。三是因地制宜探索节地生态葬式葬法。充分尊重农村地区群众意愿,坚持集约化、少硬化、多绿化原则,因地制宜合理选择乡镇统建、多村联建、一村独建等模式,优先选择现有集中安置点和荒山瘠地,就近就便、统筹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倡导深埋不留坟头。

您提出的有关农村公益性墓地资金、土地等意见建议,对我们解决当前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面临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实施《山东省“十四五”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发展规划》,探索推行政府投入、第三方管理运营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共同支持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对符合条件且确需新增用地的公益性安葬用地,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门列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争取使用国家计划,着力破解用地难题,因地制宜推动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着力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6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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