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138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3-06-16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302号建议(关于支持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6-19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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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第20230302号建议的答复

 

王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政策扶持,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基层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将养老工作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列入省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先后召开5次会议,专题推进居家社区养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等重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省政府发布《山东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率先在全国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均对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作出部署,省有关部门专门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资金补助、农村养老等政策文件,搭建了以《条例》为保障、规划为指引、政策文件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体系框架。二是强化资金支持。2014年以来,省级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对养老设施建设运营、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等给予重点扶持。对省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进行优化提升,提高护理型床位建设补助,新建护理型床位补助标准由5400元—9600元提高到8000元—12000元;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运营补贴由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分别提高到2400元、3600元;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每年每处分别给予12000元、6000元—8000元运营奖补;积极帮助机构纾难解困,2020年以来全省累计向养老机构发放疫情防控专项补贴超过1.2亿元。是优化供给结构。聚焦失能老年人的刚性照护需求,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先引导发展护理型床位,全省机构养老床位达到43.1万张,其中发展护理型床位29.3万张,占比达到68%。强化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在全国率先达到10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和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分别达到821处、1155处,发展农村幸福院12751处,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5.3万张,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8万户,《人民日报》和央视《新闻直播间》等媒体报道了我省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借鉴、吸收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基层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县级层面,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和临终关怀床位,优化床位供给结构。在乡镇(街道)层面,优化拓展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在村(社区)层面,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老食堂等设施,就近就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在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6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