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3-00101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3-05-19

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第20230227号建议(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5-22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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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四届人大代表

第20230227号建议的答复

 

赵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责,综合省大数据局有关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对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民政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着力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增强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指导基层探索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全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持续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2021年3月,省民政厅建成上线了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由“一库两系统”组成,即救助对象主题库,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其中,救助对象主题库中的数据是在申请、审核、确认过程中产生、实时汇聚形成的,数据可查、可溯、可分析,截至2022年底已归集教育、民政、住建等12个救助职能部门的46类数据。救助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系统主要用来受理分办有关救助业务,依托县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服务平台和“爱山东”App实现了有关救助事项的线下线上申请的“一口进”“掌上办”,截至2022年底,已实现司法、人社、民政等7个救助职能部门的18类救助事项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用来核查有关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2022年省民政厅积极对接公安、卫健和司法部门,将上述部门掌握的死亡人员信息、监狱服刑人员信息纳入核对范畴,分批次下发各地供核查使用,同时积极争取公安、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支持,不断提高户籍、不动产登记、个体经营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截至2022年底,已共享了26个部门的78类数据,全年累计开展核查比对1008万人次,有效保障了救助对象精准认定、进出有序。

(二)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保障。指导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21号)、《山东省贯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若干措施》(鲁办发电〔2020〕143号)和《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鲁民〔2018〕51号)关于增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通过县级成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机构、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村(社区)设立救助服务站(点)以及政府购买救助服务等形式,加快构建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工作服务网络,切实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省13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1825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 6.15万个村(社区)全部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7.8万人,实现全覆盖。

(三)鼓励引导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履职担当创造条件。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底省民政厅组织开展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创建活动,其中将建立社会救助领域容错纠错机制作为重点任务,鼓励引导各地探索社会救助领域容错纠错机制建设,截至2023年4月,全省已有5个市、83个县(市、区及功能区)出台了社会救助领域容错纠错政策文件,社会救助领域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良好工作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推进智慧救助。健全完善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增强低收入动态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强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科学设定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坚持线上数据共享比对和线下“铁脚板”入户摸排相结合,根据群众的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会同相关救助部门及时按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急难救助或专项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持续丰富核对数据源,特别是户籍信息、死亡人员信息、教育救助信息、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法院判决有关人员信息等,加大对申请或已获得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力度,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

二是扎实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规范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落实基层社会救助责任和保障条件的政策措施,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办理质量和效率。

三是认真总结推广社会救助领域容错纠错机制的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尚未出台政策文件的市加快研究制定出台社会救助领域容错纠错机制政策文件,激励基层社会救助干部主动履职、大胆改革、勇于担当,推动各类救助政策在基层更加高效更加精准落实落地落到位。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给予帮助和支持!

 

 

山东省民政厅

2023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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