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佳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和社会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6 17:00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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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管社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全省民政系统“一老一小”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一老一小”民政服务领域先进典型选树活动。请积极参与最佳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最佳儿童关爱服务社会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如下:

一、最佳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申报条件

1.聚焦儿童实际需求,特别是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及其家庭开展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服务。

2.项目定位明确、运作规范,活动开展持续稳定,有操作性、持久性,实施时间2年(含2年)以上,参与人数有一定广泛性。

3.具备完整的工作方案、规范的管理制度、科学的运作模式、齐全的档案资料。

4.具有地方或行业特色,在当地或儿童服务领域有较大影响,服务对象认可,社会效益显著,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

二、最佳儿童关爱服务社会组织申报条件

1.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

2.坚持非营利公益属性,有稳定的工作团队、充足的资金来源和较强的综合实力,专业能力和业绩突出,在行业内有较强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活动开展合法规范,决策科学民主,诚信自律,运行规范,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4.主要服务对象为儿童群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广泛深入参与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成效显著,有示范引领作用。列2022年山东省社会组织标杆名单的可优先推荐。

5.近3年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负责人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执纪问责。

符合条件的省管社会组织及相关服务项目,可以直接向省民政厅申报,相关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请于521日前报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省民政厅将对报送材料组织审核,综合各地推荐情况,确定典型名单,编印事迹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展示。联系人:张云韬,联系电话:053151781361、51781355邮箱:smztetc@shandong.cn

 

附件:1.最佳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推荐表附件1.docx

2.最佳儿童关爱服务社会组织推荐表附件2.docx

3.推荐汇总表附件3.docx

 

 

山东省民政厅

2023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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