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创新急难救助帮扶体系工作经验入选省委省政府典型案例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典型案例〉的通知》,共评选出50个创新案例,《东营市创新急难救助帮扶体系为困难群众送“雪中炭”解“燃眉急”》入选。
东营市创新急难救助帮扶体系 为困难群众送“雪中炭”解“燃眉急 东营市聚焦民生改善和共同富裕,以创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为契机,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推进急难专项救助工作提档升级,确保特殊困难群众“过得去”。2022年实施急难专项救助以来,东营市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平均增幅19%,最高增幅达34.4%,增长幅度居全省第1位,相关经验被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制度创新优秀案例。 健全急难救助体系,形成兜底保障合力 一是“把脉问诊”明方向。针对长期以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反映较多的医疗负担沉重、临时救助标准偏低等问题,市委政研室、市民政局联合15个部门单位组成专项调研组,深入村居社区实地走访,在充分了解救助现状、综合研判基础上确定实施急难救助综合兜底行动,对“提高临时救助水平、建立慈善救助机制、开展专项救助”等方面作出安排,搭建起路径清晰的行动规划体系。二是“专项政策”强引领。锚定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过得去”目标,研究出台《东营市特困群众急难专项救助暂行办法》,对救助对象、救助申请、受理审核、救助标准、救助责任、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逐一明确。成立“救急难”专项基金,配套制定了专项基金管理办法、专项基金救助办法,形成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政策制度体系。三是“呼应需求”促联动。以群众救助需求为切入点,建立协作高效的“10+1+N”救助模式,由民政、公安、教育、财政、卫生健康等10个政府部门联合慈善总会,凝聚商业保险、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多方社会力量,为救助对象提供生活、就学、医疗、就业等全方位帮助,确保“困难群众需求在哪里,救助服务就开展在哪里”。四是“效果导向”抓统筹。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整合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救灾、扶贫开发、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经济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救助难题、推动政策全面落地落实,形成同向发力的统筹联动体系。 织密急难救助网络,增强综合救助效能 一是拓展救助覆盖“广度”。全面取消急难救助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等方面的限制,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无论是城乡家庭还是流动人员,凡是急难事项发生在全市范围内的,只需提交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急难救助,实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二是增强政策实施“精度”。根据致困原因,划分紧急型和支出型两类救助方式,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和困难持续时间等因素,对两类救助分别划档、确定救助标准。针对“重大生活困难”“个人自负合规费用超过5万元”等特殊情形,启动“一事一议”程序,对其他重大、复杂、疑难急难救助事项,由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个案会商”制定综合救助方案。三是提高资金投入“强度”。紧急型救助金标准由过去1000元提升至2000元,对急难事件后果延续导致家庭经济支出较大的,实行“一次审批、分批救助”。支出型救助标准救助后仍有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救助金,由各乡镇(街道)设立不少于10万元备用金作为储备,经“一事一议”救助后仍有困难的,由慈善总会“救急难”专项基金兜底,同一家庭救助额度年度内最高可达20万元,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四是提升紧急救助“速度”。建立先行救助工作机制,对急危重症伤病员开辟绿色通道,督促医疗机构第一时间救治,“先诊疗后付费”,及时启用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直接给予先行救助,后补办相关手续,切实保障救助及时有效。 完善急难救助机制,助推流程闭环高效 一是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县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救助网络,配齐配全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网格员,把主动发现机制纳入其管理职责,及时发现、上报突发急难情形的困难群众。建立“智慧救助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民政、人社、教育、医保、卫健、残联等部门数据推送,实现低保、特困、孤困儿童、残障人士、大额医疗费用支出等信息交互,精准识别、动态监测特殊困难群众,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有效转变。二是完善一门受理机制。在县区、镇街、村(社区)分别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站、服务点,推动各类救助政策综合集成。依托镇街社会救助站,建立“一口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依托“一口受理”救助联动系统,自动识别申请人户籍信息及救助需求,将业务通过后台推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并实时查看工作进度,实现急难救助“一口进、一口出”一站式办理。三是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创新“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开展“情暖夕阳”关爱项目,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可免费享受每月不少于12小时的居家上门服务或低价进入养老机构。建立“荧(营)光行”社会救助关爱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荧(营)光行服务队,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服务。在慈善中国平台设立“救急难”募捐项目,目前已向社会公开募集救助资金220万元。四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健全民政、慈善、公安、司法联动监督机制,对救助资金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明确依法追究责任的情形,严防挤占、挪用、套取救助资金等行为。建立“救急难”专项基金定期公示、第三方使用评估等制度,对于基金管理使用不善、审核失真、审批不严等问题及时纠正并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