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创新监管措施 优化监管方式 进一步探索慈善组织监管的特色模式
2022年以来,青岛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对慈善组织监管的意见和要求,将慈善组织综合监管作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优化监管方式、创新监管举措,由市民政局牵头,统筹多部门力量,率先建章立制、尽早规范防范,打造齐抓共管的慈善综合监管特色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中央媒体高度关注。 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摸清慈善组织底数 一是精准开展调研摸底。为全面掌握慈善组织现状,自2021年起,连续两年组织公安、财政、审批、税务、人民银行等多部门,集中对全市79家慈善组织进行专项调研,全面摸清慈善组织从业人员有无犯罪经历等身份背景、内部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是否具备专业能力等问题。 二是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经过摸排调研发现,慈善组织从业人员构成复杂,对1394名从业人员进行背景摸排,其中少数从业人员有不良记录;部分慈善组织政治敏锐性不强,内部治理环境薄弱,激励措施不到位;一些慈善组织缺乏对慈善法律法规的理解,慈善业务不强,实效不高。 二、坚持以政策为保障,强化慈善组织法治化监管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青岛市民政局依据《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全面梳理了涉及慈善领域的32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政策体系,实现慈善组织监管的透明化、法治化,为慈善组织依法有序发展提供了规范和依据。先后制定《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公安局慈善组织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青岛市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暂行办法》等监管举措,将慈善组织登记认定、财务和税收、金融、慈善活动、慈善信用、慈善信息公开等纳入综合监管范畴。 二是实现闭环监管。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开展摸排调研、联合开展行政执法、开展综合评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及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等方式保障监管机制运行到位,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闭环式监管。2022年,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40家慈善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施分类管理。 三、坚持以协作为纽带,创新多元主体监管模式 一是形成监管合力。慈善监管涉及公安、行政审批、财政、税务、银行等多部门,青岛市民政局主动作为,积极牵头,协调具有慈善监管职责的各相关部门,从国家安全高度出发,共同筑牢慈善组织管理的底线意识,把违规慈善行为作为“红线”,加强慈善组织监管,按照“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实现多部门联勤联动、密切合作,慈善组织的管理模式由“背靠背”转变为“面对面”。 二是丰富监管内容。各部门通过联合出台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登记认定预审把关、开展专题调研、组织专项审计、实现集体决策等举措,不断深化慈善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掌握慈善组织从业人员、经费、活动等重点情况,并建立分类监管台账,不断优化慈善组织层级、区域、行业分布,完善退出机制,加快低效、无效出清,形成了慈善组织登记“有进有出”的工作局面。 四、坚持以服务为根本,推进慈善组织健康发展 一是提升慈善组织服务能力。青岛市坚持监管与繁荣并重,寓监管于服务。各部门联合制定《青岛市慈善组织综合监管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建立联席机制,搭建交流平台,推动部门常态化联动,定期会商,动态掌握慈善组织之间业务交流合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慈善业务答疑、能力提升,有效防止慈善组织违规事件发生。2022年,各部门联手为全市慈善组织送政策上门,制定《公益性税前扣除指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办事指南》等规范,点对点为慈善组织纾难解困,现场答疑解困;审核74家慈善组织年报,为27家办理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免除税额达875万元。 二是强化慈善组织自身建设。通过在全市开展慈善组织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对收支入账、接收管理、信息公开等重点环节加强检查,进一步严格了捐赠程序,完善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综合监管机制运行两年来,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机构不断健全,慈善活动日趋规范,违规现象大幅度降低,社区慈善基金逐步壮大,2022年全市慈善组织募集资金约4.68亿元,助力疫情防控款物8464万元,“慈心一日捐”60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