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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 2023- 03- 25 11: 02

清明节临近,省民政厅针对群众祭扫需求,不断强化形势分析研判,优化提升殡葬服务水平,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全力保障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文明、有序。

一、主动引导错峰祭扫。针对清明节可能出现的祭扫异常高峰,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工作,从3月20日起各殡葬服务机构开始提供清明节祭扫服务。鼓励各地通过新闻媒体、公益短信等方式,在充分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的基础上,引导逝者家属提前祭扫或延后祭扫、错峰祭扫。对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在4月1日至5日实行预约、限流等措施,降低祭扫高峰期人流密度。 

二、优化祭扫服务水平。省民政厅联合9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度增设殡葬机构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倡导有条件的殡葬服务单位提供“代客祭扫”服务和开展集体共祭活动,努力提供优质殡葬服务。提高祭扫高峰期公共交通服务便利度,结合各地情况主动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加大途经祭扫场所公交线路的运力保障,提前引导乘坐公共交通。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在大规模祭扫场所设立医疗保障点,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殡葬市场监管,严肃查处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清明祭扫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现场秩序维持、文明祭扫宣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助。

三、扎实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排查整治辖区内殡葬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相关服务设施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做到无遗漏、无死角、无盲区,切实守护好服务对象和自身安全。严格公墓和野外祭扫用火管理,全力做好殡葬服务机构祭祀防火工作。协调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工作,督导殡葬服务机构制定人员车辆疏导、祭扫服务接待等工作方案。

四、积极倡导丧葬习俗改革。一是倡导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创建“无烟陵园”,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通过发放倡议书、公益广告、公益短信等形式,积极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二是推动节地生态葬式葬法改革。紧抓清明节有利时机,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树葬、花坛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倡议书及新媒体等方式,鼓励引导更多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三是加大殡葬工作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工作好做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相结合,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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