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民政局:高位推进 多措并举 推动村级养老设施可持续运营发展
2022年以来,日照市聚焦农村养老服务需求,从解决老年人吃上一顿“热乎饭菜”入手,紧紧抓住村级养老服务设施这一载体,加强政策引导,整合各类资源,丰富服务内容,探索建立起“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老人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养老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农村幸福院1852处,建设率占全市规划村的91%,农村75周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超过6.1万人,居家上门服务困难老年人近1万人。
一、高位推动,“四级书记”齐力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发展,采取系列“硬核”措施,破解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配套、幸福院运营发展不持续等问题。 一是建立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顶格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成立书记市长“双挂帅”、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推进”、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双落实”、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双认领”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市县镇村“四级书记”抓养老的常态工作机制。 二是完善法规政策。颁布实施《日照市养老服务条例》,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立法范畴;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梳理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是纳入发展布局。市县两级连续三年将农村幸福院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写入各级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各级人大工作监督,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市县两级每月进行调度,每年半年、年终进行督查督导,确保规划建设运营同步落实到位。 二、一村一策,“五种模式”搭建为老幸福阵地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不搞“一刀切”、不求“高大上”,因地制宜,一村一策。 一是独立新建。利用村集体闲置土地,综合村集体经济实力,按照农村幸福院星级标准投入15万元至30万元不等,全市独立新建星级农村幸福院963处。 二是改造扩建。利用本村闲置学校、厂房、村委老旧办公用房等进行改扩建,添置各类服务设施。同步兼顾配餐需求,在多个相连的村规划建设一处中心厨房,相连村只建设“长者餐桌”,以每日按时取餐的方式,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房屋租赁。针对人口较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的村,充分利用本村闲置民房资源,选择中心主街方便老年人出入的位置,每年花费2000—4000元租金租赁民房,减少建设资金投入。 四是共享共用。发挥拆迁新建村活动场所面积较大、功能较全的优势,将多功能室、卫生室等功能区共享共用,对部分房屋进行适老化改造装修,改建“长者食堂”,既节约建设资金,又方便村“两委”日常管理。 五是社会捐建。联系动员爱心企业家、社会爱心人士或本村在外乡贤,以捐建或无偿捐赠房屋等形式,资助本村建设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 三、探索创新,“六项机制”筹集资金确保持续运营 聚焦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可持续运营,工作实践中探索建立了资金筹集六项机制。 一是财政补助机制。市级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可持续运营十条措施》,建立政府引导资金,市级财政每处给予3万元至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奖补,每年每处再给予0.5万元至1万元的运营补助;区(县)财政每处给予5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人每天再给予3元至5元不等的就餐补助。为支持幸福院运营,市级还专门开发农村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4000个,每人每月给予830元的财政补助,目前已覆盖全市所有运营的农村幸福院。 二是集体资助机制。发挥村经济合作组织优势,集体年收入状况较好的组织,常年供应合作村“长者食堂”米面粮油,或每人每餐资助1元至2元。岚山区六合村成立“优农益家专业合作社”,为周边15个村“长者食堂”集中采购配送食材,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将盈利反哺村集体经济,资助效益明显。 三是社会捐助机制。鼓励各级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设立“阳光助餐”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运营。全市累计接收部门单位、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4760余万元。日照钢铁设立“日钢·爱心敬老”基金,每年捐赠1000万元以米面粮油直供方式,资助全市村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下的1045个村、约2.3万名老年人就餐。 四是子女自助机制。部署开展“孝善助餐”行动,鼓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按照每日每餐1元的标准,通过智能刷脸识别系统,绑定子女微信自助缴费,体现了子女尽孝尽善文化。 五是生产辅助机制。鼓励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流转0.5亩左右的土地,发动本村党员、老年人和志愿者种植“小菜园”,生产时令菜品专供“长者食堂”食用,减轻食材采购成本压力。 六是志愿互助机制。印发《关于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助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建立积分养老机制,鼓励党员干部带头、社会组织发动、热心群众主动参与等志愿服务。目前,全市已有志愿服务队伍500余支,参与服务志愿者2万余人,志愿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农村幸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