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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为困难群众提供差异化精细化救助服务
发布日期: 2023- 11- 28 11: 06

近年来,淄博市张店区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分类,建立“人员分类、服务分级、三级联动”的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更加有力。

人员分类,对接需求精细救助。根据困难类别和服务需求将困难人员划分为四类,精准开展救助帮扶。对于A类“自力型”即身体较好、有一定就业能力的困难群众,引导其根据自身实际在“家门口”灵活就业,实行社区志愿服务加倍积分制度,可在指定超市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对于B类“关怀型”即低保、高龄独居老人等能够生活自理的困难群众,依托社区网格化平台,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六必访,即低保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居民家庭、失独家庭、高龄独居老人、重点监测困难家庭必访。对于C类“照护型”即低保失能人员、重残人员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群众,为其提供助餐、助洁、助医等照护服务。对于D类“流动型”即投靠外地子女或长期外出治病的困难群众,社区定期与其电话联系,加强交流互动,及时转介救助帮扶举措。

服务分级,特殊困难及时救助。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对象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根据救助对象的致困原因和实际需求,及时提供转介服务,协助困难群众向有关部门申请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于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重残、重病患者,及时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对遭遇困难需要救助但存在特殊情况的实施“一事一议”,由区、镇(街道)、村(社区)成立社会救助联审小组,通过召开联审会议,集体研究后表决制订救助方案。今年以来,累计开展临时救助6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5.5万元。

三级联动,主动发现高效救助。建立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助力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区级成立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强化与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政策衔接等工作,统筹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镇(街道)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根据调查情况,综合评估救助需求,提出综合实施社会救助措施的意见,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转办;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点),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依托社区网格化工作平台,对重病家庭、残疾居民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展巡访摸排,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并助其解困。今年以来,通过社区巡访、致贫数据分析、个人申请共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2户148人,发放救助资金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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