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3-11-23 15:25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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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慈善组织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适用对象:法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慈善组织符合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的条件的,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16年民政部令第59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对其登记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和公开募捐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及公开募捐的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四、受理机构

山东省民政厅

五、决定机构

山东省民政厅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二年的社会组织(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章程建立规范的内部治理结构,理事会能够有效决策,负责人任职符合有关规定,理事会成员和负责人勤勉尽职,诚实守信;

2.理事会成员来自同一组织以及相互间存在关联关系组织的不超过三分之一,相互间具有近亲属关系的没有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3.理事会成员中非内地居民不超过三分之一,法定代表人由内地居民担任;

4.秘书长为专职,理事长(会长)、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有与本慈善组织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有三名以上监事组成的监事会;

6.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履行纳税义务;

7.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

8.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

9.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二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

备注:1. 《慈善法》公布前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团体,以登记日作为满二年条件的起算点,登记满二年,经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按照上述条件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2. 《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凭标明慈善组织属性的登记证书向登记的民政部门直接申领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1、《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申请前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包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和年度管理费用的专项审计;

3、理事会会议纪要;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须提交)。

(二)评估等级在4A级以上的慈善组织只需提交《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三)《慈善法》公布前登记设立的公募基金会,填写《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申请 

联系电话:0531-82083254/86026354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1号楼4

网址:mzt.shandong.gov.cn/sdnpo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审核—批准—办结

十二、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现场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对准予审批的,发放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对不予审批的,送达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四)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31-82083254/86026354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31-82083195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街91号楼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31-82083254/86026354

网上查询:mzt.shandong.gov.cn/sdnpo


附件: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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