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218XQ/2022-00305 组配分类: 申领指南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制发日期: 2022-10-20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3-10-20 16:39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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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事项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

二、政策依据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鲁民〔2022〕47号)

三、办理条件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经申请审核确认可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低保边缘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低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但不得超过申请受理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

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材料参照低保申请材料要求。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乡镇(街道)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2.审核: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等予以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

3.公示:乡镇(街道)对拟确认为低保边缘家庭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发放确认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乡镇(街道)应在作出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时限

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七、办理渠道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省级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0531-86014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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