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五措并举推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落地见效
临沂市民政局始终把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防风险”“促发展”转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一、发挥临时救助“灵活机动”作用 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救急难
改革完善急难型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取消急难型临时救助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实行由急难发生地24小时先行救助;下放3000元以下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到乡镇街,对因疾病、火灾等遭受急难家庭第一时间进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对遭遇困难程度较大的,由乡镇街民政办核实后报到所在县区民政局,经县区民政局“一事一议”专题研判后,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2023年1-9月份,全市共开展临时救助13281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金0.38亿元。
二、发挥慈善救助“第三次分配”作用 及时对政府救助后仍有困难家庭再救助
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帮扶相衔接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在政策、管理、对象、资金等方面相衔接,对于临时救助后还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转介到慈善组织,由慈善机构进行二次救助,并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共同帮扶。今年以来,共向慈善组织转介困难群众86人次,支出慈善救助金42.74万元。
三、发挥“铁脚板+信息化”摸排比对作用 充实完善低保边缘家庭数据库
高度重视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加强对基层民政经办人员、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网格员和社区(村居)志愿服务组织等培训,引导落实社会救助“三主动”机制,发挥“铁脚板”优良传统,经常走村入户,发现困难群众将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符合条件的,第一时间落实救助政策,暂不符合条件的,进一步分析研判,及时纳入低保边缘家庭数据库,进行密切关注。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发现困难群众信息,及时摸排调查,跟进落实相关救助政策。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低保边缘家庭人数达到2.56万。
四、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线”作用 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修订完善《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适度放宽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条件,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三级智力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残疾人,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将低保等社会救助县级审核确认权全面委托下放到乡镇(街道),低保审核时限由37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以内,提高低保办理效率。截至9月底,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96万人,累计支出低保金8.18亿元。
五、发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托底救助”作用 切实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发生
出台《临沂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提高制度可及性。开展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意愿摸排,通过机构供养、集中托养等形式,提升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水平,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68.5%。强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形成以“沂蒙大妮”为代表的救助服务品牌,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社会化照护比例超过60%。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妥善做好寻亲安置等工作,今年已救助764人次、落户安置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6人。
(作者系临沂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景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