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建管扶”三位一体 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日照市民政局认真落实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建体制、强监管、重扶持“三位一体”,走出一条诚信自律、充满活力、作用显著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一、以党建为引领,理顺体制机制,建强社管队伍 坚持系统观念,以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为着力点,凝聚部门共识,建立起两新工委统领、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大社管”队伍,形成综合监管合力。 (一)高起点设计,搭建综合监管四梁八柱。2022年初,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以调整12个行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为契机,联合6部门出台文件,明确56个市直部门对1221家市管社会组织的党建管理职责,理顺管理体制,压实各部门综合监管责任。 (二)高效能协同,集聚联合监管外部力量。建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对各部门专责人员进行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培训,协同开展年报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投诉举报线索核查等工作,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社会组织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审核把关。 (三)高标准培养,打造民政社管队伍“铁军”。强化“整体民政”观念,选派19名业务科室党员兼任69家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由业务科室履行前置审查职责,将社会组织监管纳入相应业务科室工作职责,切实担负把关定向政治责任。落实建强“一支队伍”要求,出台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办法,采取交任务压担子、严格组织管理、强化培训等办法,锻造了一支“敢担当、能作为、业务精、服务好”的民政社管队伍。 二、以监管为核心,严格登记管理,规范发展秩序 全市共有社会组织2233家,其中市管1128家。针对社会组织数量多、规模小、力量弱、作用不明显的现状,强化源头治理和执法监督,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布局,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质量。 (一)严把登记入口关,提升新增组织质量。建立行政审批部门、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党建工作机构联合审核制度,新登记的市管社会组织应当实行双重管理体制的,全部落实业务主管单位,对符合直接登记政策的,全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同意方可登记。 (二)畅通执法出口关,优化社会组织结构。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等措施,以整改激活、引导注销登记、依法撤销登记等方式,优化了社会组织布局结构。2020年以来,全市注销登记社会组织315家、撤销89家,其中市级注销203家、撤销55家,在逐步“瘦身”过程中实现了健康发展。 (三)加强规范引导,提升社会组织建设质量。坚持守正创新,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社会团体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扶持发展项目财务管理办法、服务品牌项目评选标准等政策文件,指导社会团体建立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引导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以负责人候选人审核为契机,指导社会组织顺利换届、规范运行,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三、以发挥作用为目标,聚力培育扶持,激励发展活力 强化“品牌民政”意识,驱动政策引领、人才培养、技能培训“三驾马车”,打造“日出初光 暖益港城”社会组织党建品牌,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引领激发积极性。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纳入“日照和谐使者”选拔、“两优一先”评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选举范围等,大力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服务项目品牌评选,激发社会组织积极性。三年来,民政系统累计投入社会组织各项资金近2000万元,19名从业人员被评为“日照和谐使者”,新一轮“两优一先”评选及新一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中均有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当选。 (二)人才培养拓展公益圈。采取单独建设或共享方式,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50处,形成以日照社会组织“党建益站”为龙头、区县园区为支点、街道(乡镇)工作站为基础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体系,搭建了社会组织交流合作平台,培养了青年公益达人,拓展了公益朋友圈。 (三)技能培训提升服务力。实施创益计划,以公益创投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并委托第三方全流程跟踪督导,手把手赋能项目人员。该计划惠益群众十万人次,为广大社会组织“造血”成功获得生存能力,今年的19个项目已完成中期评估。莒县实施“红社计划”,对社会组织党员、从业人员实行分层、分批培训,加快培养高素质社会组织人才。 (四)服务大局展现新作为。按照省厅统一部署,200余家组织参与“万家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投入资金7691万元,成为乡村振兴的“助跑者”;365家幼教机构提供就业岗位4788个,成为助力毕业生就业的“践行者”;169家民政领域社会组织聚焦服务“老小孤残”群众,成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122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成为精神文明的“传播者”;4038家社区社会组织积极提供社区服务、丰富社区文化、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成为基层治理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