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省民政法治建设情况

发布日期:2023-01-17 18:42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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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学法普法、创制立法、监管执法和“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民政部简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简报、省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大众日报先后刊发了我厅《坚持“三聚焦三创新”深入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增强民政法治建设群众获得感》《 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护航筑梦未成年人成长》等民政法治建设经验做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入选“全省法治为民十件实事”。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被表彰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

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厅党组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作为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坚持“四个纳入”抓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内容,纳入厅党组和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将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纳入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年终述职评议,纳入厅机关处(室、局)和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赋分权重,强力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今年以来,厅党组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要部署7次。9月13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扩大)会,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关于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全民守法等重点篇目,安排 5名同志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研讨发言。厅机关37个基层党组织全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第一议题”学习,普遍开展了专题研讨交流。二是围绕通读深研“两本书”抓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将《习近平论坚持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教材,按照党员干部人手一册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50余本,专门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组织各支部和党员干部通过每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途径通读“两本书”,定期开展研讨交流。同时,围绕深化学习效果,依托厅门户网站开辟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累计发布专家解读文章50余篇,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消化、理解和吸收,进一步掌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和能力水平。三是以办好法治为民实事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见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为民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民政实际,建立“民政法治为民办实事”制度,每年征集一批实事项目,建立工作台账,每月一调度一推动。2022年,将依法推动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静默认证”、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依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列为年内必须办好的5件法治为民实事,到10月底全部办结,均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入选“全省法治为民十件实事”,极大增强了民政法治建设的群众获得感。

二、坚定扛牢民政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厅党组坚持把民政法治建设作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摆到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坚定自觉扛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强力推进年度法治工作落实。今年1月1日,《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印发后,1月21日我厅率先出台了《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2025年)》《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对“十四五”期间民政法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月24日,依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及时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全省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民政“放管服”改革、民政权力运行监督、民政领域突出问题执法监管、普法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明确具体任务26项,逐条逐项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每季度一调度一推动。7月21日,依据省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制发了《省民政厅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措施(51条)》,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推动。10月12日,又结合各项考核指标完成进度,制定下发《省民政厅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尚未完成任务清单(16项)》,每周一提醒一推进,确保了年度各项民政法治工作有力有序、高质高效落实。二是认真落实部门领导班子学法议法制度。今年以来,厅领导班子集体学法9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保密工作条例、公务员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4月21日,举办了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法治讲座,邀请省依法治省办秘书处负责同志作辅导讲座。9月14日,举办厅领导班子(扩大)《地名管理条例》专题法治讲座,邀请齐鲁师范学院法律专家进行法律解读。年内制定出台的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协商目录等政策文件,均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提交厅长办公会研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三是扎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始终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督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带头自学和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重要讲话和论述;带头研究、谋划和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对年内出台的“十四五”民政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2个实施方案、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村务公开指导目录等重要政策文件,均在会前充分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亲自研究、修改文稿;对普法宣传教育、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法律风险防范、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等重要工作,坚持亲自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主持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法治讲座,推动将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要议题决策纳入制度化安排,推动将法律风险纳入民政领域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要求50岁以下机关行政工作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带头推动解决法治工作难点问题,特别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处理方面投入大量精力,多次召集会议分析研究有关重点案件,研究依法处置的措施,亲自修改答辩意见。四是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法律风险防范。今年重点建立了3项制度,即:建立法律风险排查防范制度,在搞好梳理排查基础上,专门制定了《省民政厅依法行政风险防范清单》,围绕规范性文件制定、民政部门履行监护责任、公平竞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4个方面,逐项分析各项工作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充分搞好情况预想,周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社会组织执法案卷年度评查制度,坚持每年初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对上年度社会组织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出具评查意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今年共评查社会组织执法案卷22件;建立法制审查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组织各处(室、局)和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梳理提报法制审查事项,专门制定了《山东省民政厅法制审查事项清单》,将厅机关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答辩文书、行政复议答复、拟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事项,全部纳入法制审查范围。今年以来,共依法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文件18件、行政执法决定3件、合同文书70件,办理行政复议4件、行政应诉案件 16件,发现的问题均在事前得到化解和纠正,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狠抓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按照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年度法治工作部署,重点抓了9项工作:一是深入扎实推进民政立法创制。完成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分别形成立法草案和论证报告,并按时报省人大法工委。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进养老基本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社会救助“三主动”机制、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以及基层民主协商、深化村务公开等政策文件18个。制定儿童机构出入院管理、儿童关爱保护、社区协商、家庭养老床位设置与服务、社区助老食堂建设与服务、养老机构常见风险防范等省级地方标准6个。二是依法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民政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将社会组织登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经营性公墓审批、地名命名更名等7类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重塑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开展政务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化试点,高质量完成了社团登记及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给付等9类高频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编制任务,得到省政府办公厅肯定。深入推进“无证明之省”建设,推动结婚证、离婚证、火化证、社会组织登记证等6类实体证照证明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推动首批30个民政用证事项所需的相关证照证明部门数据共享,实现群众办事“免提交”。推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资格认定等3类事项实现“静默认证”。推动“困难人员救助一件事”“婚育户一件事”实现“集成办”。推动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相关儿童资格认定等6类事项实现全省通办和跨省通办。三是完善民政执法监管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民政监管效能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围绕社会组织管理、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专项社会事务、慈善和志愿活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以及完善民政监管机制、创新民政监管方式等9个方面,对提高民政工作监管效能作出安排部署。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纳入部门联合抽查检查事项,将社会组织、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内部抽查检查事项,共检查养老服务机构726家、殡葬服务单位734家、省管社会组织113家、儿童福利机构17家,发现问题503个,检查结果均按时录入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指导督促各地逐条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圆满完成年度抽查检查任务。选择确定东营、济宁、威海、德州、滨州5个市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试点,探索建立了“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内容全要素、监管流程全闭环、监管执法全协同、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结果全公开”的养老服务监管机制。围绕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监管,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委托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四是着力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监督。制定《省民政厅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明确重点公开事项19项,及时发布各类公开信息3075条,回复网民咨询2000余件(次),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9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1件。将厅机关处(室、局)和厅属单位贯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行政审批及履行监管职责等,纳入对各单位巡察的重要内容;每半月刊发一期《山东民政舆情》,及时发现、通报和解决民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是依法整治民政领域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取缔、劝散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224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为企业减负1.84亿元。督促11家养老服务机构清退预收款1143.3万元,全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100%。六是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机制。专门设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室、公职律师办公室,进一步完善了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民政立法草案起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会商处置、行政执法决定审查、社会组织执法案卷评查、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风险防范应对等工作制度。今年,已6次邀请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列席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组织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起草立法草案2个,审查民政政策文件12个、行政执法决定3个、合同70件,审查社会组织执法案卷22件;参与处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件,行政复议案无一被纠错,行政应诉案全部胜诉;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80余件次。七是积极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民电〔2022〕36号文件做好加强城乡社区防控能力建设关心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慈善捐赠工作的通知》《关于转发民办发〔2022〕5号文进一步动员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村(居)委会、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依法参与疫情防控。全省173家慈善组织接受疫情防控捐赠5.99亿元,支出5.49亿元,178余家社工机构、1万余名社工、63万名志愿者参与疫情防控。八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开展滚动排查,通过设立线索收集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及时受理民政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和信息,对含有涉黑涉恶具体行为且指向明确的举报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共受理信访举报33件,经核查均非涉黑涉恶信访件。九是配合省司法厅做好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参与修订《山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办法》,对各地上报的示范村(社区)名单进行了审查,深入济南、德州等4市实地复查,有55个村、159个村分别入选国家和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四、深入扎实推进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坚持把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促进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涵养法治思维、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良好习惯的重要保证。一是健全完善民政普法宣传教育任务落实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及时制定《省民政厅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及山东省慈善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等35部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重点,逐条逐项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列入年度全省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台账,实行每月一调度一推动,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集中购买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等1400余册,编发了《民政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目录》《山东省民政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汇编》《省民政厅领导干部学法和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2022年版)》,制定下发了《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方案》和《2022年度省民政厅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表》,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每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计划。举办了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视频培训班、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培训班及婚姻收养登记、养老服务等专项业务执法培训班,厅机关43名行政执法人员人均接受法律法规培训达76学时。组织全厅党员干部参加了全国普法办举办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开展了2022年度厅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测试,及时检验了学习效果。三是扎实开展民政领域重点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紧密结合民政实际,抓住中华慈善日、国际社工日、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等时机,大力推进民法典、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民政服务机构。创新开展中华慈善日“五个一”主题宣传活动,点亮16市核心地标,举办“泉城论善”主题研讨和 “慈善这十年、山东谱新篇”主题展览,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慈善市集116场,发放《慈善法》及《山东省慈善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宣传材料80余万份。广泛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扎实开展“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活动,举办了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发放宣传材料21.5万份,举办现场宣讲和线上直播等活动2600场(次),组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活动263场(次),组织撰写未成年人保护理论文章475篇,制作普法宣传短视频158个,大众日报刊发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做法。扎实开展地名条例普法宣传活动,省厅举办了地名条例专题法治讲座,编印了《山东民政》地名管理条例专刊,组织各地开展了地名管理条例“大家谈”征文、民政局长话条例、地名摄影大赛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地名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基层、进学校。扎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月活动,专门制定学习宣传方案,依托厅门户网站开辟学习宣传专栏,通过“山东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解读,在厅机关制作了宣传展板,并围绕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积极作用等内容,录制视频课程,供专题培训班使用,受到省扫黑办肯定。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民法典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深入济南市市中区杆石桥街道新市区社区宣传民法典,现场接受居民群众法律咨询,取得良好效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推动民政创制立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地名管理、殡葬管理等地方法规迫切需要制定、修订和完善。二是民政领域执法力量与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尤其是养老、社会组织、殡葬等领域执法监管任务越来越重,迫切需要加强民政执法力量建设。三是普法宣传教育还不够广泛深入。存在机关内部学法多、面向社会普法不够的问题。

2023年工作打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法治建设部署和省有关要求,坚持以解决民政领域立法、执法、普法中的短板弱项为着力点,强化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引领和推动全省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论坚持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两本书为基本教材,严格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第一议题”学习以及基层支部集体学习、党员干部自学等制度和计划,进一步深化网上宣传解读,深入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确保学懂弄通做实,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民政法治建设。二是扎实履行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全面落实民政部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省政府年度法治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制定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学法用法、立法创制、普法宣传、突出问题整治、“放管服”改革以及引导基层自治组织等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常态化扫黑除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各项工作,特别是加快推进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立法,结合民政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推动基层有效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民政政策制度。三是着力提升民政工作执法监管效能。认真落实国务院、民政部和省政府关于提高政府监管效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救助、地名边界管理、慈善志愿服务活动等监管制度机制,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现代化监管手段,不断加大民政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执法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民政工作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四是深入扎实开展民政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民政普法与推动社会普法一体推进、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在立法和执法中普法,深入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和手段创新,全面推进与民政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民政服务机构,不断增强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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