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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12个村(居)委会和27名个人获得民政部表彰 总数位居全国第一
发布日期: 2023- 01- 10 09: 37


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决定》(民发〔2022〕94号),授予200个组织“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授予496人“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我省济南市槐荫区中大槐树街道裕园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2个村(居)民委员会和潍坊市奎文区东关街道工福街社区党委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马丽丽等27名社区工作者受到表彰,总数位列全国第一。

近年来,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有效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政策体系建设,省级层面制发相关文件50余个,特别是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建立并落实社区工作者“3岗18级”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推动社区工作者在为民服务特别是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严格规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动修订村务公开目录和制定村(社区)协商目录,开展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监督落实专项行动,指导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村务公开目录和村(社区)协商目录,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不断健全。先后制定出台社区工作准入清单和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部署实施“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牵头组织开展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清理各类机构、制度牌子190余万块,得到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肯定。培育36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和95个全省基层治理实验区(点),济南市历下区等33个单位被确认为国家级实验、试点单位。组织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打造313个示范点,遴选公布50个优秀社区工作法。近两年来,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简报形式刊发推广我省经验做法16次。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对我省城乡社区治理有关做法进行了报道。

山东省获“全国先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称号名单


山东省获“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称号名单

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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