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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22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推进民政系统模范机关建设“三级联动”试点工作,采取“三提四优一创”创新举措,指导济南、青岛、潍坊、滨州4市开展示范标杆儿童福利机构创建工作,推动构建更加专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新时代儿童福利机构服务体系。
一、提升三项服务水平,兜牢儿童保障底线。一是提升医疗保障水平。鼓励儿童福利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协调当地医疗机构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儿童就诊开通绿色通道。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综合保障和支持作用,未参保的可突破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随参随缴,及时享受待遇。二是提升康复专业水平。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提升建设,增强服务能力,达到二级及以上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等级。积极主动与当地残联、卫健等部门对接,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将儿童福利机构内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面开展专业化康复服务。三是提升教育保障水平。儿童福利机构举办特殊教育学校、部(班)和特殊教育幼儿园,按规定政策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将机构内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在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中小学就读,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儿童受教育权。
二、优化四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优化收留抚养工作管理。根据收留抚养儿童的身体状况、年龄结构等特点,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养育水平。规范开展儿童抚养综合评估,健全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出入院规范。严格规范儿童家庭寄养工作,对寄养家庭进行寄养能力评估,按规定发放寄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二是优化儿童成年安置政策。完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成年安置评估制度,落实好生活、住房、就业保障、户口迁移等政策。对经评估具备一定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的,实行社会安置,对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按规定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三是优化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内设社会工作部门、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安置、社会工作督导等服务。完善培训、招募、激励、督导等制度,推动专业社工与志愿服务有机结合。四是优化规范机构监督管理。围绕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信息化等管理制度,推进机构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儿童福利机构健全落实制度规范、规范管理服务、加强风险防控等情况的日常监管。
三、创新拓展养育服务,探索多元发展路径。一是创新养育模式。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家庭式居所,招募具有爱心和奉献精神的夫妻,通过建立儿童之家、儿童康复之家、模拟家庭等类家庭,帮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二是共享优质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其他专业康复机构、医疗机构合作,提升机构康复人员专业水平,让孤残、困境儿童“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专业的康复评估及康复治疗服务。向困难家庭残疾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以及其他有需求的儿童延伸康复等服务,切实减轻贫困家庭负担。三是实施远程医疗。开展儿童福利机构远程诊疗和康复培训网络建设,以省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为基础,建立集远程诊疗、康复培训、日常办公等多功能为一体的信息网络,为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儿童和工作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和办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