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
经全国社会救助表彰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等四个单位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单位”、王帅等八名同志申报“全国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程序要求,现就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一、全国社会救助先进单位
山东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
青岛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
滨州市民政局
荣成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二、全国社会救助先进个人
王 帅 山东省社会救助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王 辉 济南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石 磊 淄博市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救助服务科科长
曹莎莎(女)烟台市福山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艳(女)潍坊市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救助服务科科长
杜金玲(女)济宁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陈丽娜(女)泰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王文慧(女)德州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救助事务部部长
公示期限: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地点:山东省民政厅人事处
举报电话:0531-51781282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邮编:250012)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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