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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白某某以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购买养老床位”
为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发布日期: 2022- 09- 16 17: 57     来源:

【基本案情】2016年1月11日,被告人白某某注册成立山东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通过口口相传、上门推销等公开宣传方式,以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购买养老床位的名义,许诺进行日返利、支付床位转租租金等收益,在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等地进行非法融资活动。至案发,被告人白某某共向李某等258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734万余元,至案发仍有543万余元未退还。

【判决结果】本案由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一审,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依法惩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白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追缴被告人白某某犯罪所得并依法退赔各集资参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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