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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负责同志解读】解读《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主要情况
——省民政厅副厅长 赵立杰
发布日期: 2022- 09- 16 09: 18

2022年9月,山东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印发了《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主要情况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为什么要出台这个认定办法?

我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简称为“低保边缘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高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1.5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放宽到低于申请受理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但不得超过申请受理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4月,中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不符合低保或者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2020年6月,《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69号)和《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鲁民〔2020〕26号),对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作了原则性规定,一般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

2021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3号文件明确要求,对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致贫返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随着教育、住建、人社、医保、卫生健康等部门分别出台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纳入了专项救助范围,亟需对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的权限设定、具体程序、动态管理等方面在省级层面出台政策文件,为基层提供工作遵循,制定出台省级《认定办法》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认定办法》出台后,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怎样申请低保边缘家庭?民政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认定办法》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核确认流程。一是在申请主体方面。申请低保边缘家庭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办理相应委托手续。二是在认定程序方面。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三是在否定条款方面。设置5条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边缘家庭申请的情形,同低保家庭一致。未经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程序,不得将任何家庭直接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认定办法》明确了部门职责。规定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统筹做好低保边缘家庭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的受理、审核、确认、管理等工作,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应当根据信息共享要求与相关单位共享低保边缘家庭有关信息。

三、申请低保边缘家庭,在家庭财产方面有什么限制?

《认定办法》在财产方面明确了6个方面的排除性条款,与低保财产认定基本一致,其中人均金融资产限定标准由低保认定标准的“年低保标准”2倍放宽到3倍。机动车辆、船舶、大型农机具、住房、投资经商等方面和低保家庭认定保持一致。设区的市可根据各自实际和财力条件,对家庭财产状况规定进行细化和调整。

四、家庭收入计算方面可扣减的刚性支出有哪些?

结合我省各地实际和外省经验,《认定办法》规定了刚性支出按照申请人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支出总额计算,主要包括医疗费用支出、教育费用支出、残疾康复费用支出、因灾因意外费用支出和设区的市民政部门组织认定的其他刚性支出等5个方面,给基层实践提供了政策支撑。

五、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资格后,民政部门怎么管理?

《认定办法》规定纳入或者退出低保边缘家庭,以做出审核确认决定之日为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自动终止其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资格。对低保边缘家庭实施或终止有关专项救助的起止时间由政策主管部门按程序研究确定。规定乡镇(街道)应当对低保边缘家庭的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每年复核一次,并根据复核情况决定是否延续低保边缘家庭资格。低保边缘家庭中已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的,按照低保管理要求开展动态复核。

六、目前,民政部门对低保边缘家庭有没有待遇保障政策?

《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可以单独申请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后的保障水平,由设区的市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并做好与现有低保保障水平的衔接。

七、与其他政策衔接方面有没有什么规定?

《认定办法》规定在定期复核过程中,发现低保边缘家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应及时按程序纳入相应保障范围;申请或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经本人同意,可直接转入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程序。已提交且无变化的申请资料不再重复提交。

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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