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淄博市围绕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聚焦质效监管和实效服务,探索建立“1+5+N”综合监管服务保障体系,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得到全面优化,社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振兴、助力防灾抗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获缺的重要力量。
一、聚力构筑坚强有力的党建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单一监管向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的转变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淄博市各领域、各行业社会组织发展迅猛,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已达到4088家,其中市级社会组织1296家、区县级社会组织2792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较低、党建活动开展不经常、不规范以及监管主体缺位、不到位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组织数量的直线上升与发展质量不均衡、不充分形成鲜明对比。围绕破解这一瓶颈问题,凝聚部门合力,健全完善了社会组织党建综合监管体系。
(一)理顺隶属关系、实施归口入档,夯实筑牢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四梁八柱。今年4月18日,市委两新工委、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淄博市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责任台账>的通知》,在全面梳理比对社会组织成立批复信息的基础上,采取行业属性对口、业务领域归口的方式,进一步划分确定了市本级1296家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5月20日,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了“淄博市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工作推进会”,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将社会组织党建和综合监管工作纳入责任部门总体工作布局和组织部门年终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共同落实,从源头上理顺明确了社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监管主体。
(二)突出党建引领、完善协同机制,压紧压实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主体责任。6月9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委两新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确定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管理5家以上社会组织的部门单位必须成立行业党委,具体指导本行业、本领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符合成立条件的实现党支部应建尽建,达不到组建条件的实现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建立健全了56部门协同配合的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压实了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责任,从根本上解决了主体不清、职责不明等问题。
(三)借势复制推广、助推提质增效,全面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淄博样板。在市级成功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体系”的基础上,6月16日,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参照市级做法,对所辖社会组织全面过筛、逐个分析,按照管业务同步管党建的原则,逐一明确党建及综合监管责任部门,建立职责明晰、有序有力的市管社会组织党建及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分工明晰、协同配合有力、监督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市级成立29家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全市4088家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518家,组建率达12.67%,未组建党组织的3570家社会组织,全部选派党建指导员,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两个全覆盖。
二、致力构建齐抓共管的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实现粗放松散运行模式向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的转变
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点多面广,不仅涉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内部治理、资产监管、活动开展等规范化建设,还关系社会治理、社会诚信、社会公益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关乎政治生态、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安全稳定。围绕优化社会组织监管发展环境,建立健全了风险预警防控体系。
(一)织密兜牢社会组织安全底线。制定下发《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社会组织四级联动风险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市、区(县)、镇(街道)、村(社区)的四级联动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明确各层级和3000余名预警信息网格员工作职责,规范预警网络信息报送流程,畅通自下而上风险预警信息报送渠道,强化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和应急处置,织密兜牢社会组织安全底线。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明确了5条重大报备事项和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6个必须,全面增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对风险防控的针对性。
(二)着力强化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组建联合执法检查队伍,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持续保持打击整治非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作用,采取指导社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监督落实问题整改等方式,着力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市622家行业协会商会中,519家已完成乱收费、分支机构清理专项行动,占83.4%;全市社会服务机构共2735家,其中已有2297家完成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占83.98%;部门联合执法检查152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33家,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132个,开展风险防控教育培训20余场次。
(三)丰富拓展社会组织监督模式。制定下发《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监督举报机制>的通知》,明确了举报对象、查询和举报方式,畅通全时举报渠道,随时接收投诉举报事项,认真调查、依法依规办理处置。研发上线社会组织数字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社会组织法人、专职工作人员、党建指导员等信息库,统筹社会组织党建、管理、财务、年报、换届等信息资源,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公开公示,实行社会化监管。实施监管预警机制,对有效证件?、届期换届、年度报告等日常监管事项及时通报提醒;推动信用信息监管,及时公开涉企收费、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等信息,促进社会组织信用承诺管理。
三、着力打造淄博特色的党建宣传教育体系,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
采取“新闻媒体引导、红色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带动、先进事迹宣扬”等形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宣传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发展共识。
(一)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去年9月,建成启动5000平方米的市级社会组织党群(发展)服务中心,依托中心建立党建学院,统筹党建宣传、教育、培训等优势资源,打造先锋讲堂、党建教务处和党建实训室,聘请市内专家学者、部门业务骨干担任客座讲师,签约外省市社会组织专家担任特邀讲师。针对初创型、发展型、示范型等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研发“菜单式”教学课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批次轮训与实践指导相结合等模式,加强社会组织党建教育培训,打造淄博特色社会组织“红色教育阵地”,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市社会组织党委职能作用,组建成立市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支部,加强对社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育发展,符合成立党组织标准的及时批复成立党组织,壮大社会组织党员队伍,提升党组织单独组建率,今年以来,累计发展党员22名。研发制作11套《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实训模板》和社会组织党建标准化动漫视频,通过模拟实训的方式,着力规范社会组织“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实现组织生活共建、组织活动共联,促进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社会组织保持正确发展方向。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全市4088家社会组织全部完成党建入章工作。
(三)着力抓好社会组织党建经常性教育。部署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迎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社会组织党建月等主题活动,把社会组织党建经常性教育作为重要抓手抓牢抓细,持续强化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引导广大党员及从业人员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党建宣传教育培训30余场次,参加人员2000余人次。编印10期《淄博社会组织》电子期刊,大力弘扬“爱淄博、齐聚力、助发展”的主旋律和正能量,广泛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发展大局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的身份自信感和社会优越感,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四、探索建立主体多元的资源融创交流体系,实现社会资源区域链接向政、社、企资源统筹集成链接的转变
聚焦“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选择”三个维度,搭建“开放、创新、分享、共赢”的社会组织资源要素融创平台,以红色引擎助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资源要素精准对接。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联系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名单的通知》,部署开展了“坚持党建引领、传承红色基因‘爱淄博、齐聚力、助发展’深入社会组织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活动”,全面了解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全面掌握社会组织所想、所需、所盼,厚植社会组织“深情爱淄博、齐力助发展”的家国情怀,凝聚社会组织发展共识,市区两级共走访社会组织156家。制定下发了《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主题沙龙、交流推介等多种形式的融创链接活动,加强社会组织与职能部门、社区农村、企业公司以及社会治理、民生保障等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促进资源共享,实现供需链接,促进淄博市社会组织向上生长得更高更强,向下扎根的服务领域更宽更深。
(二)促进行业领域社会组织集成链接。按照社会组织行业属性、业务领域和功能发挥,细化社会组织分类,梳理行业领域“头雁”组织和“头雁”工作,围绕“强组织、聚能量、传经验、兴产业、促经济”五大振兴要义,组织开展了“爱淄博、齐聚力、助发展”社会组织资源要素推介交流会等60余场次资源链接交流活动,充分发挥“头雁”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强社会组织行业领域间的融创交流,促进社会组织自我造血、抱团发展、创新发展,推进实施淄博特色品牌项目“育苗”工程。
(三)加强社会组织资源外部深度焊接。市民政局组织50家社会组织负责人走进深圳对标学习,邀请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和深圳市相关领域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围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参与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科技创新、公益慈善的方法路径,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经验做法进行了专题授课。现场观摩了深圳社会组织建设发展情况。淄博市27家社会组织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签订了合作交流意向书,建立了联谊互访制度。
五、协力构建部门聚合的扶持激励保障体系,实现社会组织优质资源要素链接向经济效益成果的转化
聚焦乡村振兴、稳岗就业、东西部协作、基层社会治理、减轻企业负担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党为引领,不断探索社会组织资源要素创新发展的新模式,丰富拓展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新路径。
(一)激励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市乡村振兴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下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五个一”专项行动”,举办“淄博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将党对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全面领导摆在首要位置,采取“结对共建、整体推进、全面覆盖”的方式,遴选10大行业领域“头雁组织”,组建了“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队”,着力打造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淄博样板。截至目前,全市共有965家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其中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161家,占16.68%,党员796名,占总人数的40%;669家社会组织已与79个镇(街道)、731个村(社区)完成了结对工作,社会组织结对率达到16.67%,镇(街道)覆盖率达到89.77%。
(二)助力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绽放异彩。制定下发《淄博市民政局、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员会、淄博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社区社会组织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加速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深入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训活动,全面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组织资源要素与品质民生、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等社会治理各领域的深度融合,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39个,建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60家;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训55场次,受训人员达到2789人次。
(三)助推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中再立新功。制定下发《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助力经济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引导动员广大行业协会商会,自觉强化社会责任,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就业服务力度,促进稳岗就业。加强社会组织资源外部深度焊接。采取拿来复制和输出传播的方式,加强淄博市社会组织与先进地区优势资源的链接,促进项目合作、产品对接、经验交流,助推社会资源链接向经济效益成果的转化。截至目前,全市共减轻企业负担919.55万元,新增就业岗位1328个,在今年的疫情防控中,全市有263家社会组织9628人参与了疫情防控,累计捐赠款物1400余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总体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保障力度,探索创新社会组织资源要素融创交流发展的新模式,政社齐心、团结实干,共同聚力淄博社会组织在新赛道上跑出创新发展“加速度”,为推进全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淄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