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淄博市民政局高起点策划并实施《地名管理条例》“六进”活动,组织所属各区县民政部门及各镇(街道)、村(社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地名管理条例》进机关、进基层、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系列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弘扬传承保护地名文化的热潮,确保《地名管理条例》各项规定家喻户晓、落地落实。 地名条例进机关——


淄博市民政局在市直机关办公楼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同志作政策宣讲

淄博市民政局在市直机关办公楼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涛同志参加
地名条例进基层——

淄博市民政局在博山区人民公园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博山区民政局负责同志现场为居民群众赠送地名文化图书
地名条例进农村——


淄博市民政局在淄川区小王家庄村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怀波同志为村民作地名条例政策解读
地名条例进社区——

淄博市民政局在张店区世纪花园社区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张店区民政局业务科室同志为社区居民作政策宣讲
地名条例进企业——


淄博市民政局在山东世茂鲁坤置业有限公司淄博项目部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涛同志为房地产企业工作人员作政策宣讲


淄博市民政局在淄博环鑫家电配件有限公司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临淄区民政局业务科室同志为企业工作人员作政策宣讲
地名条例进学校——

淄博市民政局在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开展《地名管理条例》集中宣传
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分别作地名条例政策宣讲
下一步,淄博市将紧贴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等新兴媒介,陆续开展有声势、有深度、有影响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唤起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地名工作的热爱与关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新修订《地名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和淄博优秀传统历史地名所承载的文化内涵,不断提升地名的公共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