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民〔2022〕38号 各市民政局、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34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措施,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快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对照“十四五”期末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的发展目标,以区(市、县)为单位核定社区工作者总量,按照今年年底前每个区(市、县)达到核定总量70%以上的标准,拟定年度招录计划,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后,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原则上2022年所有新招录岗位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其中,要拿出不少于30%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各区(市、县)的社区工作者招录计划和简章应报设区的市民政部门会同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全省从新招录社区工作者中选配1万人(各市名额表见附件1)作为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人员,充实疫情防控力量。上述人员定岗社区后,在疫情防控期间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街道(乡镇)负责统筹管理和使用,疾控中心和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培训和技术指导。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业就业创业。各地要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场地支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支持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发展,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中的小微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毕业入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入职奖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健康等社区服务领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6-24个月的免费场地支持。 三、创新工作联动机制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各地要重点围绕纠纷调解、疫情防控、健康养老、儿童福利、教育培训、公益慈善、文体娱乐、邻里互助等领域,培育发展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续为高校毕业生增加就业岗位。要结合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优先招用使用高校毕业生,面向社区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年底前,鼓励在山东省教育基金会、高校教育基金会等机构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组成社区创新团队,资助一批社区创新示范项目。 四、加大城乡社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力度。各地要结合“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组织提供社区服务的机构和有条件的城乡社区组织设立就业见习岗位,广泛动员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对具有示范性和见习效果突出的见习单位,可按程序认定为“山东省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城乡社区组织设立的就业见习岗位见习期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为社区工作者,见习期视作基层工作经历。到2022年底,各市设立就业见习岗位的城乡社区占当地城乡社区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五、营造到城乡社区就业良好氛围。建立省内高校与省级城乡社区工作者示范教育实训基地的共建制度,定期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到基地所在社区开展实习实训活动,引导学生深入了解城乡社区居民需求和工作实际,激发学生毕业后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热情。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与社区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对接机制,及时收集社区服务领域招聘信息,依托官网官微、报刊电视、市场服务机构网站等渠道广泛发布,并通过高校校园网、手机短信息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精准推送。各地在推荐“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和全国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过程中,要对扎根社区、干事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进行重点倾斜。 六、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纳入当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安排,建立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发挥各方职能优势,多措并举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民政部门要结合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等工作,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引导,指导高校设立城乡社区实习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实习实训活动,推动教育基金会等设立社区创新专项基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山东省十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向城乡社区倾斜,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对从事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辅助工作的新招录社区工作者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相关工作。相关高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核由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教育等相关部门负责。各市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见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每月1日前分别报送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1.各市招录从事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辅助岗位社区工作者名额表 2.2022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见习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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