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17〕23号)规定,现就2022年度省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7月-11月。
二、抽查数量
本次共抽查社会组织115家,其中社会团体55家,社会服务机构53家,慈善组织(基金会)7家,名单附后。
三、抽查内容
(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抽查内容
查看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等;了解并评价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管理是否规范;核实是否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的行为。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二)慈善组织(基金会)抽查内容
审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资料等,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慈善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有效性情况;检查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规范性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也可延伸至2022年。
四、抽查方法
抽查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主要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等方法进行审计。
五、抽查实施机构
山东中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有关要求
对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请各省管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审计检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配合抽查审计工作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2年度省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
2.抽查审计重点
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1
2022年度省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
山东省新闻学会
山东省对外经济学会
山东能源学会
山东昆虫学会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务与教学管理学会
山东省巾帼志愿者协会
山东纺织工程学会
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
山东省工人运动研究会
山东省铁路护路协会
山东省食文化研究会
山东孔子学会
山东省文艺家企业家联谊会
山东省社会学学会
山东植物学会
山东省海峡两岸妈祖文化交流协会
德州学院校友会
山东省民宿研究学会
山东省台属联谊会
山东通信学会
山东省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
山东省演讲学会
山东省旅游数据研究会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山东省兽药协会
山东省循环经济协会
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
山东省国防科技工业协会
山东省饮料行业协会
山东省文化娱乐行业协会
山东省金银花行业协会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协会
山东省招标投标协会
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山东省青少年宫协会
山东省仓储与配送协会
山东省渔业协会
山东省烹饪协会
山东省卫生经济协会
山东省兽医协会
山东省打击乐艺术协会
山东省淮安商会
山东省家庭农场协会
山东省浙江台州商会
山东省海水淡化利用协会
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山东防伪行业协会
山东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山东省水泥行业协会
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协会
山东省大数据协会
山东省火锅餐饮协会
山东省泉港商会
山东省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山东省价格评估行业协会
山东金藤甘薯研究院
山东安可区块链产业发展研究院
山东省卫生健康管理研究院
山东诚嘉职业培训学校
山东东方书画院
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
山东省谷神大豆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糖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复材成型技术与装备研究院
山东大舜君和文化促进中心
山东瑞泽跆拳道俱乐部
山东蓝海化工生产力促进中心
山东知行合一大学生服务中心
山东省齐鲁印社
中日合作山东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院
山东国华职业培训学校
山东省普惠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山东宏大园艺科学研究所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山东威德职业培训学校
山东省企业家俱乐部
山东省江北葡萄研究所
山东绿色自由基科技研究院
山东卫测地理信息工程技术研究院
山东省映寿汇残疾人健康科技研究院
山东金诚重油化工技术研究院
山东正邦生物兽药研究院
山东省绿色低碳发展中心
山东筑建房地产研究中心
山东新能沼气研究所
山东舒同书画研究院
山东神舟重工工程机械技工学校
山东博莱威生物技术研究所
山东南山养生保健中心
山东泛美职业培训学校
山东精诚财税发展研究中心
山东省奥腾体育运动俱乐部
山东健康养老研究院
山东黄河水利高级技工学校
山东通大心理研究所
山东阳光青少年素质教育培训学校
山东养老产业研究院
山东立芳影视文化传媒中心
山东协和健康养老研究院
山东恒瑞动力电池研究院
山东省金岳证券期货培训中心
山东现代创新发展促进中心
山东省青少年文化交流中心
山东泰山生产力促进中心
山东联合村镇银行发展服务中心
山东圣天通用航空研究发展中心
山东省为民家庭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山东环境保护基金会
山东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山东省泰山文化基金会
枣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山东政法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附件2
抽查审计重点
一、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审计重点
1.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登记事项变动情况;检查有关决策记录和财务资料;检查按规定换届情况;检查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检查是否有公务员或退(离)休领导干部违规任职的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的账务处理、开具票据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
3.收费情况。检查社会团体会费收支情况以及会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开展评比、表彰、达标或举办研讨会、论坛、展会、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鉴定、鉴证、证明、咨询、试验等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及收费情况。对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的规定,重点检查会费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通过法定职责或政府委托和授权事项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以及职业能力评价活动收费等情况,以及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情况。
4.举办研讨会、论坛活动情况。检查社会组织举办研讨会、论坛的主题和内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社会组织是否存在利用党政机关名义举办或与党政机关联合举办的情况;社会组织是否存在举办研讨会、论坛管理不严,为相关人员发表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等言论提供平台等情形。
5.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情况。检查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检查分支(代表)机构是否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或者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财务是否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是否未经授权吸纳会员收取会费等。
6.社会服务机构落实非营利属性要求情况。对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省管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鲁民函〔2022〕44号)有关要求,检查社会服务机构落实非营利属性要求情况。
7.其他违反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违反非营利法人属性要求的情况。
二、慈善组织(基金会)审计重点
1.慈善组织(基金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会计报表、相关账簿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情况。
2.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制度制定、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制度缺失、决策机制失效等问题;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比例要求。
3.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信息公开情况。是否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向社会公开组织章程和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公开募捐情况(仅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募得款物使用情况等。
4.检查慈善项目开展、专项基金管理以及慈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抽查2-3个开展的慈善项目,检查项目有无违背慈善宗旨,有无为个人或个别企业牟取不当利益,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募捐等。检查相关专项基金管理情况、信息公开情况,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政策规定。
5.其他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