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冠县男子王某某经常对亲朋好友吹嘘,自己认识“人社局领导”,不仅可以代办养老保险,而且还能省钱。亲戚孙某第一个掏钱找他“帮忙”,渐渐地这件事儿就传了出去。
在既想领养老金又想省钱的心理驱使下,齐某先、赵某国等18位村民,将办理养老保险的钱款共计37万余元通过孙某转交给了王某某让其代为办理养老保险,王某某承诺他们很快就会领到退休金。
大家欢天喜地办了“养老金”,很快就有了好消息。王某某代办 “养老保险”后,用“参保人”的身份证件办理了银行卡并一一发放,大部分参保人银行卡收到了2100元的转账,王某某称这是人社局发放的“养老金”。除了这笔转账外,参保人再也没有收到过任何“养老金”。
原来,他们收到的2100元是王某某将自己银行账户内的钱转账发放到他们银行卡上的,之后孙某某停止转账,所以他们未能按时领到“养老金”。“参保人”恍然大悟,不但领不到“养老金”,还没了养老钱。
报案后,王某某很快落网。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冠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