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打造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集成化服务体系
发布日期:2022-05-20 09:38 信息来源: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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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来自费县探沂镇的赵女士来到了费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社会组织变更相关事宜,通过窗口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指引,材料准备齐全后在半个小时内完成了幼儿园更名业务,成为费县县管社会组织审管联动五衔接工作机制的受益者。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化、智能化、便利化改革,费县民政局、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了《费县深化“审管联动”优化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打造审管联动2.0版本,探索实现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一件事。

流程再造,推出社会组织设立最精简版本。一是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根据社会组织设立材料清单,对验资报告等材料可实行容缺受理,确保审批与申请人补正材料同步进行,对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切实实现减材料。二是强化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的内部流转,在社会组织设立业务办理过程中,由审批部门主动对接业务主管部门获取同意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或者对接行业管理部门获取积极支持成立的意见,以证明材料的政府内部流转实现申请人业务办理减材料、减跑动。三是融合服务,实现申请人首次咨询即配备联络员,为申请人提供全程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协助提醒,实现存续期间业务互动式督促。一是审批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在社会组织审批之初,主动将拟成立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情况推送业务主管或监管部门,方便其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二是建立年报提醒机制。对于当年度未年报的社会组织办理业务时及时提醒其参加年报,对于无正当理由两年及以上不参加年报的社会组织暂停办理相关许可业务。

“信用+审批”,探索新办理模式扩容办理标准。结合当前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业务办理模式,依托社会组织评估结果,探索实现适用范围的扩容拓展。依照业务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时对社会组织的处罚结果,对不同的处罚对象采取不同的审批流程,对失信、失诺或有其他不法行为的社会组织,再次申请业务办理时不再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等办理模式。对于评估等级在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在申请变更、注销、延续等业务时推行绿色通道、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或极简办理等审批服务模式,让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结果与审批实现有效对接。

部门协同,打造集成化集约化服务。大力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关联事项联办、集成办,把社会组织登记过程中涉及的银行开户、公章刻制、前置许可、税务登记等关联事项纳入集成化服务流程中,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实现一窗提交一凳不动办完所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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