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省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推荐工作,进一步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我市根据《济南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下发《关于推荐济南市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的通知》,启动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推荐工作。
我市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分区县级、街镇级、社区级三个层级,将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工作保障、强化日常管理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区县级须满足“有发展规划”“有党的组织”“有发展资金”“有骨干队伍”“有专用场所”“有社会评价”等20条标准,街镇级须满足15条标准,社区级则须满足12条标准。
市级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将由各区县民政局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竞争择优方式组织推荐,并由市民政局复审、公布名单。此次推荐将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推荐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并拟通过此项工作,选树先进典型、打造特色品牌,加强示范引领,推出一批济南市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真正做到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基地“县级有示范、街镇有特色、社区有品牌”,引领全市社区社会组织逐步实现组织集约化、服务专业化、平台标准化、项目品牌化,成为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