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
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
本单位 **** [本人****(身份证号:******)]自愿捐赠资金人民币 ** 万元(大写:******),作为拟成立的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的开办资金。以上财产属本单位(本人)合法财产,该财产不存在任何第三人的其他权益,本单位(本人)对以上捐赠资金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财产捐赠后,开办资金作为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自有资金,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用于分红,终止时不向出资人、举办者分配剩余财产。
特此承诺。
捐资单位(盖章):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捐资个人(签字):
**年**月**日
填写说明:多个捐资单位/捐资自然人的,每个捐资单位/捐资自然人填写一份,均为一式一份。
附件下载:5民办非企业单位捐资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