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民政厅
关于做好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民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规定,为做好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第五届齐鲁和谐使者计划选拔150名,其中养老服务类40名。根据各市总人口数、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数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在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差额推荐人选数量。各市民政部门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分配名额(附件1)进行推荐,推荐范围和条件按照《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干部一律不参加评选。
二、推荐方法
齐鲁和谐使者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由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从本市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省直有关部门从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
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市级推荐的,各设区市要组织5名以上相关职业或专业领域专家,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审推荐,推荐人选经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审定后上报;由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按照分配名额,自行组织推荐,推荐人选经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省直有关部门审定后报送。
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寄送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山东省民政厅,邮编:250012)。齐鲁和谐使者推荐申请材料请寄送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联系人:贾鲁松,联系电话:0531-51781317,电子邮箱:sdmzcsc@shandong.cn);齐鲁和谐使者(养老服务类)推荐申请材料请寄送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联系人:郑亚南,联系电话:0531-51781330,电子邮箱:sdmzylc@shandong.cn)。
三、申报材料
(一)《齐鲁和谐使者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A4纸双面印制)。
(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6份,A4纸双面印制,加盖各市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见附件5)。
(三)《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6份,A3纸印制,具体要求见附件5)。
(四)申报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社会工作(养老)领域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1份,A4纸印制,各市组织部门、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省直有关部门直接推荐的,由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审验。证明材料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五)推荐报告(1份,A4纸双面印制,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市级推荐的,加盖各市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省直有关部门推荐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六)《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份,A4纸双面印制)。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需规范排版、印制清晰;除证明材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名称为“材料名称+市+姓名”的形式,相关表格可登陆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shandong.gov.cn)下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齐鲁和谐使者选拔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部门协调、上下协同,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规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严格坚持标准。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基层,注重实绩。推荐选拔要侧重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人员,突出心理疏导专业优势,注重向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方面倾斜。要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推选思想品德高尚、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广泛认可、有良好口碑和声誉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确保选拔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推优选优。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推荐选拔为契机,统筹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齐鲁和谐使者各项政策规定,使齐鲁和谐使者选拔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引导和激励广大社会工作人才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齐鲁和谐使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齐鲁和谐使者申报表
3.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齐鲁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5.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民政厅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