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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4/25

17: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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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命名浅析兼谈青岛市道路命名特点

路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路名作为交流交往的信息媒介是任何社会、任何组织、任何个人都离不开的公用产品和交流工具。道路命名工作是民政工作中一项面向全民服务、全民终身常年受益的公益性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一、路名的功能和属性

为什么要给道路起一个名呢?是为了寻址,指位指向是路名的最基本的功能,同时给道路取一个名字,必定有命名的缘由,就象我们给孩子取名一样, 也必定是千挑万选,费尽心思,有寓意和内涵。另外,每一座城市都由一条条道路交织而成,一个个路名从地理空间上承载着一座城市的历史和记忆,连接着生活其中的每一个人曾经的过往和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道路是打开城市历史文化大门的一把钥匙。如果说标志性建筑关联着一个城市的重大事件、历史转折,那么城市道路则在默默记录着这座城市的市井烟火,人间万象。因此路名又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发挥着非常重要的文化功能,我们说路名是城市的名片,就是从路名的文化意义上讲的。高质量的路名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美誉度。

路名最基本的功能是指位指向,同时具有文化功能,是国家和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因而又兼具政治、意识形态等属性,属于国家上层建筑。

道路命名工作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名管理的总要求,依法依规,严格审批。

二、道路命名的基本规律

(一)道路名称的组成

道路名称组成遵循一定的规律,它是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的,专名在前,通名在后。专名是指道路名称中把该条道路同其它道路区别开的专有名称,类似我们姓名中的名。通名是反映道路功能类别属性的字词,类似我们姓名中的姓。比如太平路这一道路名称,太平为专名,路为通名。

(二)道路通名

⒈道路通名的采词

道路通名一般为路,使用特定通名应符合相应要求:

快速路:设计时速较高,为长距离交通服务的重要道路。

高架路:架空建设的主要或仅供车辆行驶使用的立体式道路。

大道:长距离、贯通性的重要道路。

大街、街:大街为位于市、区、街道或镇等中心区的生活性主干路,街为生活性次干路。

支路:由主路分出的较短的道路。

巷(胡同、弄):城镇居民生活便道,规模较小的道路。

以上通名前可以加序数、方位等修饰、限定词组成的新的通名。

⒉青岛城市道路通名的采词特点

青岛城市道路的通名一般为路,青岛约86%的城市道路是用路作通名的,也有少数其它通名,有大街、街、大道、支路、巷等。

青岛以大街命名的道路我市约20多条,以街命名的路约270多条,多分布在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等。例如黄岛区的金桥大街,即墨区的西门里大街,胶州的龙翔大街等,青岛市内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没有以街命名的道路。

青岛以大道作通名的道路约有30多条,分布在黄岛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例如黄岛区的滨海大道、藏马大道等。

青岛以支路命名的道路约有230多条,各区、市都有分布。

青岛以巷命名的道路约有50多条,主要分布在黄岛区、即墨区。例如黄岛区的益民巷,即墨区的富民巷等。

(二)道路专名

⒈道路专名的采词

道路专名,就是通名前面的部分,是道路名称中独具特色和具有文化属性的部分,城区内的道路专名除其派生的支路等名称外,是不允许重复的。道路专名反映了人们的文化意识倾向,专名采词不能任性,提倡什么,禁止什么,需遵守一些具体规定。

以下是《青岛市城市道路命名规则》关于专名采词的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不得有损民族尊严,不得破坏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不得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有关政策法规。

☆坚持名实相符、规范有序、健康简洁、含义明确、好找易记等要求,突出指向指位功能。

☆采词应服务于国际化大都市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体现时代精神风尚与历史文化内涵,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良好价值观念,充分发挥文化传承、保护、引领等城市名片功能。

☆禁止采用违背社会公德及公序良俗,格调低俗、带有浓重封建色彩、易产生误解和歧义或可能产生其他社会不良影响的词语。

☆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

☆不以外国人名、地名或音译外语词语命名。

☆一般不以行业、企业、商标、商品、商业设施名称命名。

☆道路专名在全市范围内应尽量避免重复,市区内道路专名不得重名(支路、分段、数字序列等派生路名除外),并避免同音、近音、谐音不雅。汉字书写完全一样的为重名。汉语拼音书写相同但字形不同的为同音。汉语拼音发音相近且容易混淆的为近音。

☆用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外文、阿拉伯数字、繁体字、异体字、自造字、生僻字(派生路名除外)、标点符号等。

⒉青岛市城市道路专名的采词特点

一是采用行政区划名称,例如山东路、青岛路、湖南路、广西路、澳门路等,青岛市用行政区划名称命名的道路约1000多条,约占总量的四分之一。

二是采用山、河、江、湖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命名。总数约800多条。其中以山名命名的道路约280多条,各区市都有分布,黄岛区最多180多条。以河名命名的道路全市110多条,主要分布在黄岛区,80多条。以江名命名的道路60多条,主要分布在黄岛区点30多条。

三是以青岛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命名,青岛最显著的自然地理特征是靠海,青岛因海而兴,山海形胜,带海字的道路名称也特别多,约有200多条。

四是道路所在地地名派生的路名,约有300多条,例如,青大路、山东头路等。

五是以名胜古迹命名道路,例如著名的八大关景区的以武胜关等命名的道路。

六是采用吉祥嘉言命名道路,就是用具有美好寓意的字词命名道路,表达人们的美好愿望。这样命名的道路最多,青岛市有2000多条。像带福字的路80多条:百福路、幸福路、汇福路等。其它如带富、顺、通、达、永、安、吉、祥、丰、龙、凤等字的路名都比较多。

七是以传统美德命名道路,例如带德、信、和、义等字的道路名称都比较多。

作者信息:赵文琛,系青岛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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