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1 15:43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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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税〔2020〕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山东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2.山东墨子基金会

3.山东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4.山东现代公益基金会

5.山东女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6.山东省明德公益基金会

7.潍坊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8.济南市新时代志愿服务发展中心

9.济南市绿行齐鲁环保公益服务中心

10.济南市乐橄儿智障人士服务中心

11.济南市章丘区百脉教育发展基金会

12.淄博实验中学志成教育发展基金会

13.潍坊华实教育基金会

14.泰安市泰山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15.肥城市慈善总会

16.泰安市岱岳区志愿服务联合会

17.泰安市岱岳区慈善协会 

18.泰安泰山文化研究基金会

19.威海南海爱心基金会

20.临沂市守荣公益基金会

21.临沂市河东区安仁孤残扶助基金会 

22.德州市慈善义工联合会

23.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慈善总会

24.德州市陵城区慈善总会

25.平原县慈善总会

26.夏津县大爱同行公益联合会

27.滨州职业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8.滨州市渤海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

29.单县乡村振兴扶贫基金会

30.巨野县慈善总会

31.鄄城县慈善总会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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