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02-24 16:04 来源:民政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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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和《全省民政系统“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普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和民政部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内部学法与社会普法相结合,深入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全厅干部职工和基层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和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水平,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首要政治责任,摆到突出的位置,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基层党组织集体学习和党员干部自学计划。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把握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确保学深弄懂悟透。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报告会、民政大讲堂、学习体会交流、开辟网上学习专栏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讲话和重要论述,坚定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民政法治工作。

(二)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结合“12·4” 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制定宪法集中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采取宪法讲座、发放读本、宣传展板、知识测试等方式,组织厅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进基层党组织、进机关、进社区、进社会组织、进民政服务机构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大众传媒和载体,采取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播放法治视频、制作宣传展板、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推动宪法进社区入家庭,提高社区居民群众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

(三)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法典作为年度普法宣传教育的常规重点内容。持续加强民法典法律知识解读, 弘扬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机关干部职工精准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和促进社会稳定的能力。深入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主题党日、开展公益宣传、民政服务机构开放日等有利时机,广泛宣传和解读民法典特别是婚姻家庭、儿童福利、社会救助等与民政密切相关的有关条文,提高运用民法典推进民政工作落实的能力。

(四)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持依规管党治党。坚持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学法、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个人自学计划,深入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和党员意识,自觉敬畏和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筑牢遵纪守法思想防线。

(五)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规范。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将《行政处罚法》纳入执法培训重要内容,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必修课,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做到依法行政并自觉接受监督。结合民政依法行政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行政法律规范,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六)加大民政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紧紧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等职责,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养老服务、婚姻殡葬收养、慈善事业发展和社会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等民政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重点学习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慈善法》《婚姻登记条例》《殡葬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以及《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等法规法规,不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和能力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处(室、局)、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法普法工作,将其作为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协调,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处(室、局)、单位要对照本计划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进度、重点内容、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分步有序组织实施。政策法规处、人事处要加强工作督导,将学法普法成效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三)创新普法形式。加强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以及抖音等新技术新手段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运用。充分利用业务领域重大活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及纪念日等节点和民政服务窗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把普法融入民政立法、执法过程,适时组织民政机关干部职工旁听法院庭审,增强民政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注重总结宣传。各处(室、局)、单位要建立学法普法工作档案、记录,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留存,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宣传学法普法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山东省民政厅                

2022年2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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