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29 13:31 来源:民政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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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全力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度过温暖祥和的节日。

一、全面落实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

全面落实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做好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

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以及因疫因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情况紧急的实施24小时“先行救助”。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及流动人口救助力度,适当提高疫情严重地区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下拨额度和审批额度。

三、加强特困人员日常照料和健康服务

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相关规定,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对因疫因灾导致照料服务人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及时指定其他责任主体接续做好照料服务工作。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走访探视,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健康和生活状况,为其发放口罩、消毒液、健康包等防疫物资,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苗接种、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加强各类救助资源统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针对性、个性化救助帮扶。

四、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

加强对农村留守老年人、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做好走访随访、摸底排查,确保相关服务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强化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和救助帮扶,确保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服务,做好父母双方均就地过年的留守儿童摸排和关爱服务工作,坚决防止冲击底线的事件发生。要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

五、扎实做好取暖救助工作

加强取暖救助,加大对困难群众取暖补助力度,鼓励将取暖救助范围由低保、特困人员等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拓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困难群众减免电费、暖气费等取暖费用,采取发放取暖炉具、取暖煤和御寒取暖物资等多种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困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六、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时效

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全面了解辖区内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监测预警,做到迅速响应、及时救助。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积极推行社会救助申请全流程网上办理,鼓励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保持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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